于我,你不及千万人之一;于你,我亦漠然狐群。往后,你在我眼中绽放光明,我亦是你的唯一。――题记
与陈先生相识于儿时,勉勉强强应该能算得上是青梅竹马;与陈先生的日常就是你怼我怼,用他的话来说,应该算作是相爱相杀吧。
虽然,陈先生也会想我们每天甜一点,但是呢,我们基本上每天还是以互怼为主,这可能是我们比较特别的地方吧!
可能正是因为两个人在对方面前都比较随意、洒脱,不用太在意外表是否光鲜,着装是否得体,日常的释放自己的本性,没有过多的修饰,才让我们的关系更进一步吧。
我一直以为真正的感情就是你能够接受他所有的样子;他能够包容你所有的小性子。
与陈先生分隔两地,各自默默努力,虽然我们都没有说,但是心里都明白自己早已将对方归入了未来的计划里。
听说真正的感情是仅凭一个眼神就能知道对方的想法。那么陈先生,我们肯定就很厉害了,我们连眼神都不用看,就能知道对方的想法耶!
我为什么这么努力?因为我喜欢的东西都很贵,我想去的地方都很远,我爱的人超完美。
所以,陈先生,遇见了你,才遇见了更好的自己。
陈先生,喜欢这种事情,就算嘴巴不说,也是会从眼睛里跑出来的。所以,陈先生,在所有物是人非的景色里,我最喜欢你;在所有不被想起的快乐里,我最喜欢你。
仅以此文,与你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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