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开始推行纳税信用管理体系,老板们可以在办税服务厅或登录税务网站、查询纳税人信息。纳税信用等级不仅是荣誉,更是有价值的“无形资产”。
纳税信用评价等级设为A、B、C、D,四个等级。有“A级”,就会有“D级”,就会有很多老板觉得自己信用被评为D,很委屈,明明自己不可能扣那么多分的,真相只有一个,是由于存在直接判D的指标。
到底什么情况下会被评为D级?
根据《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发布)相关规定,纳税信用级别设A、B、C、D四级。
A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
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
C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
D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直接判为D级:
1. 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经判决构成涉税犯罪的;
2. 存在前项所列行为,未构成犯罪,但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已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的;
3. 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
4.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或者拒绝、阻挠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
5. 存在违反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或者违反其他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
6. 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
7. 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税资格未到期的;
8. 有非正常户记录或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9. 由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10. 存在税务机关依法认定的其他严重失信情形的。
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有什么后果?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采取以下措施:
(1)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
(2)出口企业管理类别评定为四类,加强出口退税审核;
(3)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
(4)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
(5)由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在评价为D级之后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企业,在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当年即纳入评价范围,且直接判为D级;
(6)D级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
对小微企业而言,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哪些影响?
国家税务总局通过建立银税合作机制,在大数据基础上,小微企业可凭借良好的纳税信用记录获得银行提供的信用贷款服务,在别的税务方面也是大开“方便之门”
如果对这些问题小伙伴还有疑惑的,可以留言和小微探讨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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