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刷到一个视频,一个女人虽然跟丈夫离婚多年,依旧会在经济上接济前婆婆,在情感上依然觉得前婆婆是亲人。这挺难得的。她说她嫁过去几年,无论几点起床,婆婆都会问:“想吃什么?妈给你去做。"她婆婆也从不会因她晚起而数落她,让她内心感到很温暖。即使在离婚这件事上,婆婆也表现得不偏不倚,理性地说:“年轻人真不能过分开也好。”这些都令媳妇内心特别感动,时常挂念老人家,现在自己条件好了,也会寄钱给前婆婆,虽然在法律上她们已没有了关系。婆婆母亲般的包容和疼爱,让媳妇在若干年后依旧念念不忘,满怀感恩。

但也总有一些婆婆,在媳妇需要她帮衬时,恨不得亲家母有三头六臂。自己天天喊头痛脚痛各样痛;而到晚年情感上感到空虚时,又开始长嘘短叹:生儿子无用。
都说世界上只有父母的爱是无私的。
作为妈妈,当你选择心甘乐意地为儿子付出,把媳妇当成自己的孩子看待。媳妇又怎么会无动于衷呢?一个人心甘乐意地付出跟迫不得已的迎合,在情感上的体验则相差很大。前者是甘心乐意,体验苦中有乐;后者则是怨气满满,苦上加苦。比如有些婆婆虽然也会帮着带孩子,但是情感上不主动,百般推托不掉之后勉强为之,在过程中又难免表现出各样的不情愿,最后婆媳关系恶化。有些婆婆不明事理的爱护着儿子,即便儿子做错什么,都会选择一声不吭,哪怕是在媳妇面前装装样子,给个立场,做个姿态都无心去做。最后家庭成员彼此互相看不顺眼,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小家分崩离析。
而作为媳妇,也要多想想婆婆的不易,在情感上多些理解,在经济上可以多些支持和回报。
之所以婆媳关系融洽的不多,大多数是因为彼此不了解,心中充满了戒备。有事情当面不说背后嘀咕,很难设身处地替对方想。到最后婆婆怪媳妇难相处,媳妇嫌婆婆不明事理。
任何矛盾本质上都是缺乏爱。妈妈也好婆婆也罢,你真心付出,才能换来对方的真心。这跟法律上关系没有必然关系,就好象开头的那个媳妇和婆婆。
爱要双向奔赴。每个家庭虽然各有不同,但无论怎样还是得学着去包容去饶恕。努力忘记不愉快,学习用心去爱。
我们爱,因为神(上帝)先爱我们。(约一4:19)
我们相爱,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约一3:18)
我若能说万人的方言,并天使的话语,却没有爱,我就成了鸣的锣、响的钹一般。我若有先知讲道之能,也明白各样的奥秘、各样的知识,而且有全备的信,叫我能够移山,却没有爱,我就算不得什么。我若将所有的周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却没有爱,仍然与我无益。(林前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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