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拣选表示人没有选择接受基督与否的自由
拣选的教义完全同意我们有出于自愿的选择,也完全同意我们接受或拒绝基督是出于意志之抉择。我们的选择是自愿的,因为该选择是我们想要做的,也是我们决定要做的。然而这并不是说我们的选择是绝对自由的,但这仍然可以被看为是真正的选择,因为神创造了我们,而且他命定了这样的选择是真实的。简而言之,神能够使我们甘心情愿地选择基督。这项反对意见潜在的错误假设,是以为选择必须是绝对的自由,才算是真实的人的抉择。
二、按照拣选的定义,我们的抉择就不是真的抉择
神创造了我们,并告诉我们,我们自愿的选择的确是真正而实在的选择,我们必须接受它们就是真正而实在的选择。神才是宇宙中定义何为真正与实在的那一位。圣经哪里曾经说过,我们的选择必须没有神的影响或控制,才算是真正而实在的选择?
三、拣选表示我们只是木偶或机器人,而非真正的人
神创造了我们,我们就必须让他来定义何谓真正的人的特性。我们拥有真正的意志,而且我们根据我们的偏好和愿望,来作自愿的抉择。我们与许多较低层次的受造之物的一个相异之处,就是这个以意志作选择的能力。我们是按着神的形象所创造的真正的人,而神也容让我们作真实的选择,这选择会真正地影响到我们的生命。
四、拣选的教义表示不信的人永无机会信主
第一,圣经并不给我们任何余地可说不信主的人没有机会相信。当人们拒绝耶稣时,他总是将责任归于他们定意要选择拒绝他,而不是归于任何父神所命定的谕旨上。那些仍然不信的人,他们之所以不信,是因为他们不愿意来到神面前;而他们不信的责任,总是归于他们自己身上,绝非在神身上。第二,“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犟嘴呢?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罗9:20)
五、拣选是不公平的
第一,我们必须谨记,神若是不拯救任何人,也是全然公平的。对神而言,全然的公平就是他按照对待天使的方式来对待人,也就是不拯救那些犯罪及背叛他的人;但他若真的拯救了一些人,那么就显明出他的恩典,是远超过公平与公正的要求了。第二,这是神这位全能创造主的权利。他所做的是按照他全权的旨意所要做的;他是创造主,而我们是受造者,至终我们没有什么根据,可以控诉神不公平或不公正。我们是否愿意接受神在此所说的话、所做的事,单单因为他是神而我们不是。这个问题深入我们的内心,关乎我们对自己身为受造者之地位的理解,以及对自己与我们的创造主神之间关系的认识。
我们认为在关于人的事情中,对同等的人以同等的方式来相待,才是合理的;我们必须提出,我们的确无权将我们直觉以为在人类中合宜之事,强加在神身上。假如神至终决定创造一些将会得救的人,以及另一些不得救的人,那么,这就是他全权的选择,我们并没有道德上或圣经上的凭据,让我们可以坚称这是不公平的。
六、圣经上说神要拯救每一个人
这些经文所说的是神启示的旨意,而非是他隐秘的旨意。这些经文只是告诉我们,神邀请并要求每一个人都悔改,而且都来到基督跟前得救恩。为何不是所有的人都得救?阿民念派最终还是必须说,神有某些旨意,是强过于他要所有人都得救的旨意,因为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得救。阿民念派宣称,并非所有人都得救的原因,是因为神意欲保有人的自由意志,更甚于他意欲拯救每一个人。
加尔文派和阿民念派都同意,神在圣经中的命令向我们启示了他所要我们做的事;圣经中的命令是邀请我们悔改,并信靠基督以得救恩。双方都同意,神要我们都得救——这正是他在福音的邀请里,清楚地向我们启示的旨意。还有另外的事,是神认为比让每一个人都得救更为重要的。改革宗神学家认为,神视他自己的荣耀比拯救每一个人更为重要,并且有些人不得救的事实更加显出神的荣耀。阿民念派神学家也认为,对神来说还有其他的东西是比所有人的救恩更为重要,那就是保有人的自由意志。所以,在改革宗的神学体系里,神最为看重的是他自己的荣耀,而在阿民念派的神学体系里,神最为看重的是人的自由意志。
弃绝的教义:
弃绝是神在创世以前,以他的全权决定要略过一些人,在忧伤中决定不拯救他们,并因他们的罪惩罚他们,藉此以彰显他的公正。虽然我们对弃绝的教义怀有反弹与排拒感,但是我们却必须小心我们对神和这些经文的态度;我们绝对不可开始希望圣经不是这样写,或是希望它里面没有这些经节。如果我们相信这些经节教导弃绝的教义,那么我们就必须以此作为神的公平和公正来相信并且接受它,即使当我们想到它时仍感到畏惧颤抖。在神深奥难解的智慧中,某些人被弃绝而遭到永远的定罪之事实,却会彰显神的公正,也会带来他的荣耀。
圣经里所论说的拣选和弃绝,这两者之间有着重要的差异。拣选得救是我们欢欣赞美神的原因,因为神是配得赞美,我们的救恩全然归功于他;拣选是神主动地选择我们,使我们得救恩,他的作为乃是爱并带着喜悦。然而弃绝则是给神带来忧伤、而非喜悦的一件事,而且犯罪的人或天使之所以被定罪,都是归因于人或天使的悖逆,而不是因为神。 拣选的导因在于神,而弃绝的导因则在于犯罪者。另一个重要的差异则是:拣选是基于神的恩典,而弃绝则是基于神的公正。
当我们想到不信之人的命运时,我们也应当深深感受到这极大的忧伤。但神知道这至终必给他自己带来更大的荣耀。弃绝能够彰显出神的能力、忿怒、公正和怜悯,是别的方式所无法展现出来的。有些事当时可能会使我们极度忧伤,但却会带来长期更大的益处。
我们之所以成为一个基督徒,单单是因为神在永恒的过去已经决定要爱我。然而为何他决定要爱我呢?并非在我里面有什么良善,而只是因为他定意要爱我,除此之外没有更终极的原因了。思想拣选的教义会使我们在神面前谦卑下来;这个教义使我们明白,我们无论如何都没有权利要求神的恩典。我们的救恩全然是因着他的恩典,而我们惟一合宜的回应,就是将永远的赞美归给神。
古德恩《系统神学》687~695页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