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看到一个新闻,大概内容是某地某户人家违规办剃头酒,副镇长带人上门“劝阻”不成就往菜里撒盐。新闻一出,舆论哗然。官方通报处理结果是工作方式不当,“对此事高度重视,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要求作出深刻检讨,相关人员已于31日向村民致歉,并获得谅解。”
这个处理结果仍然沿袭了自罚三杯模式,不痛不痒。至于法律相关条款,自然是回避提及。作个假设,倘若副镇长和朋友在自己家聚餐,村民跑去往菜里撒盐,会是什么结果?大家尽可脑补后续情节。
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是现代法治思维。就算还要走漫长的路,但方向没错的。法律并无明文禁止办酒席,人家办酒席就算和倡导的移风易俗或乡规民约相悖,也不至于让权力任性到往人家桌上的菜肴里撒盐吧。倒是法律有寻衅滋事和毁坏公私财物的明文规定,咋就不依律处置呢?
往菜里撒盐,浪费了菜肴,道个歉,还获得了谅解,这事就算翻篇了。有没有照价赔偿那户人家饭菜损失,通报里没说,不好猜测。还是封面新闻的评论一针见血:“往菜里撒盐”劝阻摆酒,耍狠立威不是移风易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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