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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支持《开心消消乐》还是《宾果消消乐》?

你支持《开心消消乐》还是《宾果消消乐》?

作者: 高沃知识产权 | 来源:发表于2016-07-08 17:07 被阅读0次

    《宾果消消乐》因名称问题遭《开心消消乐》上诉。是新势力不正当竞争?还是旧霸主空穴来风?

    知名手游《开心消消乐》是乐元素开发的一款消除类游戏。该游戏网页版于2013年7月上线,手机版于2014年初上线,自面世以来,在同类游戏中下载量、用户数、付费金额长期位居前列。而近期另一款《宾果消消乐》投入大量广告宣传,吸引了大量用户,呈崛起之势。高沃知识产权下面给知友们理一理事情的脉络。

    乐元素《开心消消乐》告《宾果消消乐》侵权

    《开心消消乐》开发商及运营商乐元素近日对北京柠檬微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柠檬微趣”)研发和运营的手游《宾果消消乐》涉嫌侵害“开心消消乐”、“消消乐”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正式提起诉讼。

    乐元素称:“消消乐”作为《开心消消乐》游戏的简称,承载了《开心消消乐》游戏的知名度和商誉。“开心消消乐”和“消消乐”商标分别于2013年、2014年申请并于2015年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商品范围为第9类“计算机游戏软件”和第41类“在计算机网络上提供在线游戏”等。

    2016年6月初,柠檬微趣将发布近两年的手游《糖果萌萌消》更名为与《开心消消乐》游戏相近的《宾果消消乐》,并借机对更名后的游戏大肆进行广告宣传。柠檬微趣的上述行为涉嫌侵害“开心消消乐”、“消消乐”的商标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同时,柠檬微趣通过更名混淆名称,打乱已有的市场认知,对《开心消消乐》游戏的正常运营造成困扰和损害,也对游戏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带来了不良影响。

    柠檬微趣《宾果消消乐》回应乐元素:“消消乐”不是你首创!

    “消消乐”三个字出现在游戏商标中并非乐元素首创,也不是乐元素首次注册含有“消消乐”三个字的游戏商标。“消消乐”三个字是消除类游戏的通用名称,市场上有众多名称中含有“消消乐”三个字的游戏,也有多家公司成功注册多个含有“消消乐”三个字的游戏商标,乐元素完全没有禁止其他公司在游戏名称或者商标中使用“消消乐”三个字的权利。

    “消消乐”三个字首次在游戏类的注册商标中出现是国王网有限公司KING COM LIMITED于2013年5月2日申请注册商标“糖果消消乐”和“糖果消消乐冒险”,申请类别是第9类和第41类,于2014年10月7日完成注册。

    而“开心消消乐”是2013年10月15日申请注册,申请类别也是第9类和第41类,分别于2015年1月和3月完成注册。乐元素“开心消消乐”的申请时间和完成注册时间均晚于国王网有限公司KING COM LIMITED的“糖果消消乐”。

    另外,乐元素申请“消消乐”商标是在2014年10月17日,申请类别是第9类和第41类,于2015年12月7日完成注册。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在2015年4月3日申请注册商标“萌蛋消消乐”,申请类别同样是第9类和第41类,并已于2016年5月21日完成注册。乐元素完成“消消乐”商标的注册丝毫没有影响国家商标局给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注册游戏商标“萌蛋消消乐”。

    玩家介绍,目前在游戏应用市场上已经上架运营的含有“消消乐”三个字的消除类游戏有数十款,除柠檬微趣的《宾果消消乐》外,还有《农场消消乐》、《果冻消消乐》、《最萌消消乐》、《全民消消乐》、《方块消消乐》、《萌怪消消乐》、《天天消消乐》、《疯狂消消乐》、《星星消消乐》等。

    高沃知识产权小结

    大家一定要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一方面在使用商标前提前做好商标保护。而柠檬微趣使用的《宾果消消乐》并未申请商标注册,其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可见一斑。另一方面,商标注册人也要做好维权意识,时刻关注市场动态,做好商标监测,在权利遭到侵害时及时制止侵权行为。最后我们提醒商标申请人注册商标一定要有自己独特的创意,不能与在先注册商标近似。尤其不能与在先知名商标“ 攀亲戚”,以免造成恶意竞争,引起消费者的混淆。

    【高沃知识产权温馨提示】

    本文由高沃知识产权原创,转载请联系高沃知识产权微信获取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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