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一段时间很喜欢《红楼梦》就阅读了一些有关《红楼梦》的书,做了一些涉猎。
其中有关《红楼梦》的结构 有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观点,我写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下。
周汝昌先生(著名红学家)在其著作《献芹集》(顾名思义,献给曹雪芹的集子)中,有一回名为 红楼梦原本是多少回?
其中写道:
《红楼梦》,按照雪芹的原著,本来应当是一百零八回的书文。举例如下
在戚序本第二回,回前总批说:
以百回之大文,先以此回作两大笔以冒之,……
庚辰本第二十五回,近回尾处一条眉批云:
通灵玉除邪,全部白回,只此一见,……
而且指出,《红楼梦》原书是“十二乘九”的结构法,就是以每九回书构成一个单元,到第十二个九回完毕,即一百零八回,全书收煞告终。
这一百零八回书,共分两半,每半是五十四回。从开卷到第五十五回过年过节,是为写“盛”的一半;从第五十五回到一百零八回,全书结束,是为写“衰”的一半,非常整齐。
还有,每到“九”的倍数时,必有重要关目为之标志,例如第十八回为“二九”,乃是元妃省亲;到第二十七回为“三九”之数,即写宝玉与众女儿入园,葬花;到第三十六回为“四九”之数,则写的是“梦兆绛芸轩”、“情悟梨香院”;到第四十五回为“五九”之数,故事是秋窗风雨词,与葬花吟同为重要关目。
再往下数,即到“六九”五十四整整一半之数,故为庆元宵的大节目。自此以后,笔墨情节皆一变而进入“衰”境,逐步露出悲音。例如“七九”之数为六十三回,即是我们讲过的“寿怡红群芳开夜宴”,这又是全书的一大象征性的收束之笔。每九回的“中心回”(即居九数之当中的那一回),必然是宝玉的事。比如前九回中的的数为五,则第五回则是“游幻境指迷十二钗 饮仙醪曲演红楼梦”。
全书结构具有严格的对称组织法则,前后两半互为呼应。

可能你就会问了,不是说白先勇吗 你说那么多《红楼梦》干嘛。
好了,那我们就进入正题了。上篇文章说了,白先勇是曹雪芹的大弟子,虽然两人相差了两百多年。
《台北人》是一个短篇小说集,一共14个短篇,你乍一看它们之间好像没有什么联系,但是它们之间却不是相互割裂的。
整部《台北人》的建构,以《永远的尹雪艳》打头阵,以《国葬》为总结应已十分明显,而这里要强调的是重头戏落在《游园惊梦》,不单单是因为《游园惊梦》是《台北人》中最花功夫、篇幅最长等种种表征。它也肩负起整部《台北人》的承前启后,并且幸不辱命地成为艺术成就最高的一篇。
先生对《游园惊梦》的设计,是千呼万唤始出来的,它的前奏是很少有人注意到的《秋思》。《秋思》是整本《台北人》中最短的一篇——并且这绝非巧合。有了华夫人和万吕如珠之间的勾心斗角在先,我们才知道蓝田玉和桂枝香之间的对比。
华夫人钱夫人是南京时代的当权者,万吕如珠和桂枝香却是避居台北之后的当权者。女人之间的心计、醋意,以及戏曲的运用(每个曲子都是有深意的哟 像《红楼梦》一样 ),使得《秋思》(自花园里采摘菊花)的发轫,经过《满天里亮晶晶的星星》(整个新公园就是一座大花园)缓冲,终于汇集到重头戏《游园惊梦》。

总之,如果想要研究《台北人》的同学,记得把它看成一个整体。你去发现这些隐藏在文字中的秘密的时候,就会觉得 咦 这本书原来这么酷。
好啦 对于《台北人》的介绍就到此为止了,现在我们来说一说先生的另外一本短篇小说集《纽约客》。
《纽约客》是先生在20世纪60年代就已着手创作的小说系列,整个《纽约客》系列尚未完成。目前只收录了六个短篇。和《台北人》一样呈现“两两对仗”之势。
《谪仙记》和《谪仙怨》写于20世纪60年代,《夜曲》和《骨灰》发表在20世纪7、80年代,《Danny Boy》和《Tea for Two》则是20世纪初创作的作品。
如果说《台北人》写的是在荒凉的美丽岛上怀想旧梦的大陆人,《纽约客》则是写流落——无论他们曾经看起来多么耀眼漂亮——在异国土地的中国人,真真正正是纽约“客”了。
故园故国仍是母题之一,但是比起《台北人》,多了些世界眼光,许是因为背景是纽约——大苹果、天堂和地狱、中央公园、八百万种死法的纽约。由此可见白先勇在《纽约客》中的创作立场,经历了一个从20世纪的国族(中国)立场,到世界主义的变化过程。

谪仙记
《谪仙记》说的是一个名叫李彤的女子轰轰烈烈,绚烂如夏花般的一生。李彤本是家族显赫的女儿,后国内战争爆发,家人在逃难的过程中,轮船失事,一家人不幸遇难。家当也全被淹没了。后来身边的人都结了婚,生了子。李彤依然我行我素,后来小说则以李彤在威尼斯跳水自杀结束。
谪仙记里的李彤,刚一出场就异常惊艳:
“像一轮骤从海里跳出来的太阳,周身一道道的光芒都是扎的人眼睛发疼的。身材十分高挑,五官轮廓都异常飞扬显突,一双炯炯露光的眼睛,一闪便把人罩住了。”
这个着实美的惊人的女子,不爱老实无趣的男人,不喜温吞平淡的生活。喝最浓烈的酒,跳最痴狂的舞,连赌博都不喜欢计算,全凭心情行事。
你在她身上找不出生活的窘迫,难堪,看不到时光的磋磨,戏弄。就像本篇的名字“谪仙”一样,她一直活的如此生机盎然,狂妄肆意。
就连国破家亡,失去了财富的庇护之后,你内心悄悄期待着,想看她如何坠入真实生活。她却又硬生生挣扎出一条路来,哪怕有些没那么讨人喜欢了,但如文中几次提及“依旧赚的比谁都多。”
这个打击给她带来的改变不是妥协,反而让她生起一种反叛精神,更加的佻挞和不驯,好像一个永远不肯睡倒下去的战士。
直到再一次的聚会,我在纱廊暗淡的光线里,看到这样一幅景象:
李彤半仰着面,头却差不多跌歪到右肩上来了。她的两只手挂在扶手上,几根修长的手指好像脱了节一般,十分软疲的悬着。她那一袭绛红的长裙,差不多拖跌在地上,在灯光下,颜色暗沉,好像裹着一张褪了色的旧绒毯似的。
这个时候,你才忽然感觉到她是一个有温度的人,会疲惫,会软弱。但这软弱只有一瞬,再见面时她乘着敞篷林肯呼啸而过,又变成众人眼中惊才绝艳,神采奕奕的斗士。
但“我”看到她被风吹起半天高的黑色头巾,被流星样的金色车子牵走了身影时,心里不由的“咯噔”一下,隐约有些“这个女子恐怕不能善终的”念头。
人世间,恐怕没有谁能够凭着这股初出茅庐的任性一直自由下去。如果有这份幸运,恐怕也会淹没在世间俗人的流言蜚语中。
你看那羡慕欣赏李彤的女子必定都在少年,一旦结了婚,过起正儿八经日子的妇人,必然是嗤笑嘲弄的,这嘲弄里包含的,都是求而不得的辛酸。
作者一直让她这么潇洒,几乎是把她逼入绝境,是想让她以这样一种姿态长久的活在我们的渴望里。也因此她必须是红颜早逝的,除此以外,找不到任何保持纯粹的结束方式。
谪仙谪仙,本应是天上的神仙,却偏偏生在人间。
我们每个人都想像李彤那样活着,可是我们每个人都成不了李彤。她是我们内心的一个情怀,一个不必做任何妥协的自己,而美梦是不需要内容的。她的存在也只能是一种固有印象,而非一个真实丰富的人。
我们欣慰的是她的任性,前半生丰盛好运最终又落到了空处。宛若一个巨大的美梦,膨胀到极限然后炸裂,用戏剧性填补了这一望无尽的日子里的空虚。
“李彤为什么死?她赚的比谁都多,好好得活得不耐烦了?”
“我劝过她多少次:正正经经去嫁一个人。她却一直和我嬉皮笑脸,从来不把我的话当话听。”
“这么多人追她,她一个也不要,怪的谁?”
在情海翻搅一世却孑然一生。李彤的悲剧不在于她丧失美色和青春,生命无所寄托茫然所终才是她最后跳水自尽的原因。彤,如朱如焰,是无所皈依的欲火,也是对苦闷愤怒的生命之火,跳水自尽象征生命的火光,在苍茫人海中扑灭。
后谢晋将《谪仙记》改成电影名为《最后的贵族》,由濮存昕 潘虹主演。

谪仙怨
谪仙怨的故事比较简单,就是说一个名叫黄凤仪的女生瞒着母亲假装在纽约生活的很好,在纽约红灯区工作的故事。那里的人们都叫她蒙古公主。
《谪仙记》和《谪仙怨》两篇作品中的主人公李彤和黄凤仪在上海时都是官宦人家的小姐,可是离开上海(台北)到了纽约,却不约而同地成为了“谪仙”,由天上的仙境(上海)到了落魄地人间(纽约),是她们共同的人生轨迹,在纽约她们在自毁自弃中走向死亡,或是在自甘堕落中沉沦挣扎。
李彤和黄凤仪的身世巨变,固然与国内政治形势的天旋地转而来,可是在上海(台北)和纽约的城市对比中,白先勇似乎也隐隐然给我们一种暗示:对李彤和黄凤仪而言,上海的繁华是她们的,而纽约的热闹却与她们无关。她们在上海时是中国(蒙古)的“公主”,到了纽约却变成了风尘女郎。从上海到纽约,她们跨越的不仅是太平洋,更是天上人间的界限。
而不同的是,在天上她们是主人,到了人间她们却成为了消费品。

《夜曲》 《骨灰》
因为6篇小说两两对仗,很是整齐。下面我们就两篇放在一起说。
《夜曲》写的是一群留学海外的中国人与祖国的关系和由此导致的不同命运,当初没来得及回国的吴振铎在国外事业有成,但爱情不幸(和美国犹太人最终分手),学成回国的吕芳、高宗汉、刘伟却在国内遭遇历次政治运动,最后高宗汉在“文革”中自杀,刘伟变得学会在险恶的政治环境下自我保护,吕芳则在“文革”后重返纽约。当吴振铎和吕芳这对恋人二十五年后在纽约重逢时,沧海桑田,物是人非,一切都已不同,吴振铎的异国婚姻,以失败告终,而当初吕芳等人“正确”的人生选择,二十五年后却因政治的动乱而显出了它的荒诞性。
吕芳出身于音乐世家,父亲是上海音乐学院的名教授。她要追随父志,学成后,回国去推广音乐教育,“用音乐去安慰中国人的心灵”。而男主人公吴振泽学成后则留在了美国,两人从此分离。
这两篇小说其实是我看得比较痛苦的小说,因为其中涉及了很多有关文革时期知识分子受迫害的事迹。
吕芳回国后,一切并不像她想象中的那样。刚回国,公安局就派人要她交代海外关系。文化大革命闹得最厉害的时候,音乐学院首当其冲,被列为资本主义学阀大本营。教西洋音乐的先生们,尤其是留过学的,统统打成了黑帮,变成革命的对象。群众冲击,红卫兵冲她的我家里,把她带回去的两百多张唱片砸得粉碎,几箱琴谱,她一夜都来不及烧。
她在受批斗的时候站到一只肥皂箱上,转了一圈,嘴里一直念着:“我是洋奴。我是洋奴。”真的是装疯。
她那时成了有名的‘洋奴’,个个都叫她“吕洋奴”。
“大概我确实有点洋派吧,喜欢穿几件外国带回去的衣服,而且还有洋习惯,爱喝咖啡,这也教我受了不少累!香港亲戚有时寄罐咖啡给我。有学生来看我,我便煮点咖啡招待他们——谁知道这却变成了我主要罪状之一:毒化学生思想。其实我的‘洋奴’罪名恐怕真还救了我一条命哩!‘洋奴’还不是‘反革命’,不必治死,在里头,想不出个好罪名来,是过不了关的——”
下面是我印象最深 也是震撼最深的一些片段。
音乐学院的院长却给斗得死去活来,趴在地上逼着啃草。好几位先生熬不住都自杀了。钢琴系一位女教授,留英的,是个老处女。红卫兵把她带回去的奶罩三角裤统统搜出来,拿到校园里去展览。那个老处女当夜开煤气自尽了,她穿上旗袍高跟鞋,涂得一脸胭脂口红,坐得端端正正死去的。
高宗汉是他们两人的同学,在美国学土木工程,专攻铁道。
学成后归国,“文革”老高给整得很惨,被罚去拖垃圾,一天拖几十车,拖得背脊骨发了炎,还是不准休息。有一天,他的尸体给人发现了,就吊在垃圾坑旁的一棵大树上。
“嗳——”
“他这一死不打紧,可就害苦了他的太太,自杀者的家属,黑上加黑。他太太打电话到火葬场,那时北京混乱,死的又多,火葬场本来就忙,何况又是个‘自绝于人民’的罪人?便不肯去收尸。你知道,北京的夏天,热得多么凶猛?两三天尸体便肿了起来。他太太没法子,只好借了一架板车,跟两个儿子,母子三人,把高宗汉的尸体盖上了油布,自己拖到火葬场去。走到一半,尸体的肚子便爆开了,大肠小肠,淋淋漓漓,洒在街上,一直洒到火葬场——他太太苦苦哀求,火葬场的人才肯把尸体烧化,装进骨灰匣里去——”
吕芳的一双手在文革时被打废,不能再弹钢琴。
晚年终于回到美国,她说:“我现在生活很满足,真的很满足,我在里头多年梦寐以求的愿望,终于达到了:又回到了纽约来。振铎,我并没有你想象那样勇敢,有两三次,我差点撑不下去了。可是——我怕死在那个地方,看到高宗汉那种下场,在自己的国家里,死无葬身之地,实在寒透了心。”

《骨灰》说的则是当年一对表兄弟,一个是对国民党忠心耿耿的特工,一个是站在共产党一边的民主斗士,为了政治理想,斗得水火不容,可是多少年后,他们却在异国重新聚首,此时的特工,已遭国民党排挤,民主斗士,也在大陆成了“右派”,过去的政治对头,如今到了国外,才又恢复了温暖的亲情。对这些历劫之后还能幸存的老人来说,最深的感触是当初的政治斗争其实是白费了——在波谲难测的政治斗争中,他们都不是赢家,最后都没有好结果,最终只能流落异邦,在美国以度残年,乃至终老他乡。
大伯原是国民党的军官,是屡立战功的抗日英雄。抗日之外他也帮国民党杀共产党及大抓反国民党的“民主人士”,也抓过这位表弟,他说:“你表哥这一生确实杀了不少人。那时我奉了萧先生的命令去杀人,并没有觉得什么不对,为了国家嘛。可是现在想想,虽然杀的都是汉奸、共产党,可是到底都是中国人哪,而且还有不少青年男女呢。杀了那么些人,唉——我看也是白杀了。”
但这个国民党的忠贞分子,先是在抗战胜利后不肯同流合污去做“五子登科”的“劫收”勾当,被国民党同志诬陷,指他在坐伪政府的监狱时有“通敌”之嫌。后来到了台湾,“因为人事更替,大伯耿直固执的个性,不合时宜,起先是遭到排挤,后来被人诬告了一状,到外岛去坐了两年牢。……”
如今落得在旧金山摆个旧书摊,一身的病,穷愁末路,担虑着客死异乡无以为葬的悲哀。
表伯是知识分子、民主斗士,抗战胜利后目击国民党官员的贪污腐化,竟同情起共产党的支持者。
结果他帮共产党的忙却吃了共产党的大亏,如今两人流落异国,同病相怜,欷歔叹息。在表侄这个后辈满心称赞民主人士当年勇敢的时候,他长长地吁一口气,说:“民盟后来很惨”, “我们彻底地失败了,五七年‘反右’, ‘章罗反党联盟’的案子,把我们都卷了进去,全都打成了右派……”
在“反右”中他当然受尽折磨,但继而又来“文革”,他说:“‘文革’时候,我们的‘五七干校’就在龙华,‘龙华公墓’那里,我们把那些坟都铲平了,变成了农场。那是个老公墓,有的人家,祖宗三代都葬在那里,也统统给我们挖了出来,天天挖出几卡车的死人骨头——我的背,就是那时挖坟挖伤的——”
因此这两个人物的遭遇:他们所支持的政党反过来打击他们,个人所追求的理想达不到,他们各自向往的对国共的希望不但落了空,而且错了位,革命,战斗、救国,原来竟落得如此的一片“哈哈镜”的倒照:为之献身的竟是腐化堕落,失尽民心;为之呐喊的竟又专制独裁,不恤民命,所以大伯对表伯伸出手去,拍了他一下高耸的肩胛,“我们大家辛苦了一场,都白费了。”
至于两个老人,都央求侄子为他料理后事,而有死无葬身之地的慨叹。一个说:“一把火烧成灰,统统撒到海里去,任他漂到大陆也好,漂到台湾也好——千万莫把我葬在美国!”
一个说:“你从中国回来,可不可以带我到处去看看。我想在纽约好好找一块地,也不必太讲究,普通一点的也行,只要干净就好——”
也就是说都回不了家乡,都失落了“落叶归根”的文化传统。时代的残酷、历史的乖离,使当年各为理想效忠的老人落得晚景无落脚处,所以小说起名为“骨灰”。
对于《夜曲》和《骨灰》中的吕芳、大伯和鼎立表伯来说,他们的人生磨难都跟政治相关,而对政治的醒悟却是以自己的一生为代价换来的。从中国到美国的路,对他们来说虽然不像李彤和黄凤仪那样是从“天上”落到人间,可是经历了政治斗争的炼狱,这段路无论如何走得实在不轻松,且代价惨重。
《夜曲》和《骨灰》在某种意义上讲是白先勇站在国族(中国)的立场,对中国现代历史中政党斗争的实质所做的反思。在这两篇小说中,白先勇深怀忧患意识:唯其对中国爱得深,才会对现代史上的中国惨遭政治的拨弄深感痛心;也唯其对中国人爱得深,他才会对吕芳及“我”的大伯、表伯他们最后都离开祖国,以美国为自己最后的人生归属地满怀无言之痛。这两篇作品连同前面的《谪仙记》和《谪仙怨》,看上去是在写“纽约客”,其实倒是在写中国人——此时的“纽约客”只在“纽约的过客”或“纽约的客人”的意义上才能成立。

《Danny Boy》 《Tea for Two》
Danny Boy中的主人公云哥是个同性恋者,因为爱上了自己的学生,不容于社会,只好远走美国,来到纽约,在纽约放纵的结果是染上了艾滋病。就在云哥对人生彻底绝望之际,他却在照顾另一位因受强暴而染上艾滋病的患者丹尼的过程中,感受到了“一种奇异的感动”——这使他终于从欲的挣扎中升腾而出,生命重新充实,心灵得以净化。真正的“同病相怜”使云哥冲破了种族的界限,在一种宗教性的大爱中,寻找到了自己心灵的归属,在“救人-自救”中完成了自我的救赎。
在Tea for Two中,“我”是华人而“我”的恋人安弟是中美混血儿,东尼是中国人而他的爱人大伟是犹太人,珍珠是台山妹而她的伴侣百合是德州人,费南度是菲律宾人而他的“配偶”金诺是意大利裔美国人,这个集聚在“Tea for Two欢乐吧”中由同性恋者组成的小社群,由于来自世界各地几乎可以构成一个小型联合国,就恋人间的真情和社群中的友谊而言,他们与异性恋社会其实没有什么差别。然而,八十年代中期出现的艾滋病“瘟疫”,使这些同性恋者深受其害,当大伟也染上艾滋病,决心和东尼同赴天国之际,这些同性恋者一起到他们的住处为他们送行,小说最后在幸存者们高唱Tea for Two的狂欢中结束。
《Danny Boy》《Tea for Two》,作者转而关注艾滋病肆虐背景下的同性恋群体,笔触一如《孽子》,温柔又慈悲。美丽的是曾经,残酷的是病魔,悲恸的是心灵,姗姗迟来的是慰藉。而尽管风急雨骤,尽管地冻天寒,一直都在的是爱——跨越了种族、性别、信仰、年龄,最后跨越生死的,爱。凭着它,就算死亡也不能剥夺了那份尊严。
六个故事,无论主人公是韶华正茂还是已至耄耋,死亡,惨淡潦倒的死亡,都是一直盘旋着的阴影,或者说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即使没有道明,也不需读者费太多想象(如《谪仙怨》《夜曲》)。有些生命逝去了,记忆逝去不复返,可是纽约——它不为所动,不作停留,烦嚣依旧。
合上《纽约客》,心头久久回荡的是李重光的绝笔:“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独自莫凭栏,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落花流水春去也,天上人间。”
ps:下一篇就要写《孽子》啦 《孽子》的笔触温柔慈悲 是改变我对爱的看法的一本书。有兴趣的同学可以找出来读一读。
天凉气清 愿好好读书 各自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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