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尽,秋来,没了火辣辣的炙烤 ,呼吸顿然畅快了许多。沐萧萧风,潇潇雨,品红果甜,黄果鲜。薄纱轻绸,不温不火,不凉不寒。喜于晨晚,采清露,话月圆。浅秋之好,自是让我惬意了一阵子。
居于闹市,看不到山枫之烂漫,赏不到野菊之闲悠,只是近旁的树木日渐泛黄迎风而落的叶片让我觉出了渐渐浓重的秋意。不敢伤感,也不敢唏嘘长叹,尽量使自己顺应自然。
蚊子倒是越发的猖狂了,每天都要被它们叮上数口,这令我极其讨厌,又怜它们是强弩之末,也就不再蓄意责罚 。
艳阳高照的天气心情倒还不错,每遇萧杀的天气心情就稍稍有些落寞 。这就是逢秋特有的心性吧,总是没有春日让人振奋。由盛到衰的季节,尽管强撑起丰收的喜悦,却还是在渐失繁茂的情境里黯然神伤。常常忆起一些旧事,忆起恰恰少年,忆起青春的心,忆起平淡而简繁的日子......。简繁,听起来似有矛盾,却也不矛盾,因为世间的事总是就那么几件,却要反反复复变着花样地上演,直至把人累的精疲力尽。
“ 少年乐相知,衰暮思 故友”。此生最快乐的时候莫过于少年,此生最纯真的友谊莫过于同窗。稚气未褪的脸,无遮无掩的笑,互帮互爱的情,当时还未觉得珍贵,只在即将分别的日子才恍然觉出,那是一种刻骨铭心的不舍和眷恋。只是所有的这些都一去不复返了,倒不如这秋,还有来春的期待。
有时候我宁愿永远都这样思念,却不期望相见。是想留着那份美好吧,怕他会经过社会的熏洗而变质。也希望我在他们心里也永远都是那么清纯无邪。
同学之间没有贫富之分,会因其服饰华丽而增艳,不因其落魄寒酸而失色,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记得那年的文艺汇演,班长江波故意身着一件破旧不堪的军绿大衣,一曲《耶利亚女郎》唱响全场,从此得了个老八路的绰号。那件千苍百孔的大衣不仅没影响了他的形象气质,反倒觉得越发的诙谐可爱。而我的一曲《熊猫咪咪》也换来了第二程琳的赞誉。同学们各展才艺,激动的心情远比看明星串演高出许多。那时之所以如此欢欣陶醉,想来皆是因相识相知的缘故吧。那许许多多美好的画面将终生定格在我的记忆里,永不褪色。
是啊,总要留点一成不变的颜色,来给这变幻莫测的世界一些慰藉,就像这廊外的冬青,让我在秋冬之际依旧感知青春的活力。
相对于别人而言,我的青春是灰暗的,而我的内心却一样有着盛夏的火热。因此,我渴望爱情。心中的爱情浪漫而温馨,热烈而情重。不以利益而论,不以物质而随,独自沉浸在我的爱情王国里追寻着那颗和我一样纯净的心。那个时候一无所有,却并不感到空虚,因为心里满满的都是骄傲,其实,有什么可以拿来骄傲的呢?不过就是那份清高和纯净。写到这里就累了,昏昏沉沉地想要睡去,起身为自己斟上一杯白开水。捧着这杯淡淡的开水,心里暖暖的,思绪忽然就活了。是啊,以后的日子就像这杯白开水,看似淡而无味,却最能解渴消暑,我选择了生命中的白开水,却发现越来越离不开了,也越来越感知他的好。
在那些纷繁的日子里,我很不适应,因为我是简单惯了的,我还是渐渐学会了一些,也慢慢丢掉了一些,可总是觉得得不偿失。也许这就是生活吧,很现实。
虽是女人,却常要做些不同出来。许是天生的个性,又许是后天的修为。不喜欢听人议论长短,更不喜欢做那些宵小之事。离开了同事和发小,有时候会觉得孤独,因为有很多心里话都无处去说。每日只是傻呵呵的劳动,傻呵呵的说笑,也许在别人眼里,我始终都是傻的。实诚,没心眼,没那么多事,不爱说话。是他们对我最多的评价。我已经觉得很好了,非常感谢他们。虽然他们不知道我的内心,但至少在他们眼里我还算个好人。
稀发如衰草,苍颜似枯叶,我的人生也已经走到了秋天,都没来得及好好享受,春天已经走远了。有点惋惜,如果有来生,希望还我一个靓丽自如的青春。
秋风秋雨愁煞人,说的是凄苦的心情,每到这时,就使我想起那泥泞的道路,那些年还真没少走,也因此极讨厌下雨,在那样艰难的道路上怎么都诗情画意不起来,许是还没修到那种程度吧。圣人与我,只能仰望,而不敢同行。
如今倒是好了,路路畅通,那些泥泞忽然成了珍贵的回忆。 因而也对雨天格外青睐起来,每到雨天心就格外的安静,格外的欢畅,与良书为朋,与笔墨为友,伴着琴音般美妙的雨声来书写我卑微的人生。
要说到幸福,此时的我是半生之最了,尽享秋果之甘。秋之风韵,如枫,如菊,如桂。这些,足以抵消了衰落的秋愁。忽然悟出:心之晴朗,处处彩虹,心之欢畅,处处逢春,心若年轻,又何来秋冬之分呢?
—— 随性而写,文章甚是凌乱, 却也并不想整理修饰,似乎这样才更近其自然。人生的束缚已经够多,就让文字从容些吧。
文:杞国一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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