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是什么?
数百年来,哲学家们一直在争论是否存在“真理”。这种辩论通常关注绝对真理,即对过去、现在或将来是什么的内容不会出错、不必怀疑和争执的一种完整记录,对人们思想和理论之对或错的最终检验。
承认这种绝对真理存在的那些人认为,它是一种精神实在,而不是物理实在。这就是说,它不是一段优质横木或文件抽屉——而是超越时空的。它被认为是对神灵的领悟,或是上帝头脑中的思想,或仅是所有实在的总和。人究竟能否认识绝对真理?一些人说不能,永远不能。另一些人说可以,但只有在未来。还有一些人说,最睿智和最优越的人能瞥见它,而其他人则能通过这些特殊的人来了解它。
否认这个令人敬畏、无所不包的绝对真理观念的那些人辩称它是一个空洞观念。如何能以这种方式来总结所有的实在呢?更重要的是,能提供什么样的可能证据来支持这个真理的存在呢?许多这么想的人把绝对真理的理念当作一厢情愿、一种哲学保护伞而予以否定。一些人走得更远,甚至否认普遍真理的存在。
我们的这个时代继承了这整个论点。但是,关注的焦点却发生了变化。它很少再关注绝对真理。即使的确存在绝对真理,它对我们的世界和生活也少有帮助,因为它超出了人类的理解。甚至许多持有强烈的和相当保守的宗教观点的人,也不再认为绝对真理的问题对他们信仰的理解或践行是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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