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学生离世的新闻又引起了巨大的讨论。当我看到又是这样一例事件发生时,我时常在想,究竟是一时冲动还是蓄谋已久。
生而为人,是否有放弃生命的权利?都说人是自由的,那生命属于自己能否由自己决定它的去留。
有人说,我的生命我做主。
生命是值得敬畏的。在西方文化中,人主动地选择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在逝世后需要到地狱中实行惩罚。在中华文化中,佛家思想中也提到人有自己的宿命因果,不能胡乱地了结自身的生命。
人是社会性动物。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我们有亲人、朋友、同事、邻居等等。
我们没有结束自己生命的权利。
不同于外国,中国家庭观念凝聚力强,每个人身上承担着一份责任。一份对于家庭、对于社会的责任。
就算遇到怎样的事件,都要镇定。生命只有一次。
多少人都坚强地活着。
追不到的梦想换一个不就得了。
再怎样的艰难也不足以主动了结自己的生命。
青少年正处于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形成时期,加上青春期的逆反或叛逆心理,在自我同一性的建构过程中,需要获得正确的引导。
每个人的内心都会有脆弱的一面,但我们需要将它转变成前进的动力。
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长路漫漫,走好每一步,该有的总会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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