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员工主张,因公司原因,年假没有休完,要求公司补偿,按三倍的工资给。
但其实年假未休要求补三倍工资,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年假本身就是带薪年假,在平日的工资中,已经给了一倍。如果说公司原因,无法正常休假,即便是补偿,也只是补偿两倍的工资。
按照《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所以千万别搞混了。
补偿也只有两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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