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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么痛彻的领悟

多么痛彻的领悟

作者: Stove3 | 来源:发表于2016-02-14 15:40 被阅读59次

    前几天看纯银说产品边界,领悟到协作产品最大的难点在于运营,而非产品功能。

    这两天愁如何让用户协作起来,懊悔没早早预判到协作产品的要点。

    然而,就在刚才和同事四目相对之际,脑海中突然划过节前HR发来的抱怨和期许,哈利路亚随之灵魂附体。

    对协作工具有需求的用户,一定是:

    1. 团队100人起
    1. 需求的驱动者

    如果一个人没有驱动需求,也不会没事找协作工具,毕竟:

    1. 基于国人对协作、对任务的理解,这类工具多意味着被管理
    1. 纯个人GTD需求的,直接找GTD工具就好,没必要用SaaS替代

    因此「协作」需求本质上是「效率」+「提醒」,是个人效率工具+他人提醒工具

    需求方的驱动需求越强,越会关注影响效率的因素;但需求方的驱动需求越强,被驱动方也越感受不到「协作」的意义和乐趣——

    我见到不少公司,用起协作工具来都是老板(驱动方)陶醉其中,而员工(被驱动方)不情不愿。

    凑巧的是,虽然我只是一条幼年产品汪,但驱动方和被驱动方的角色我都当过,其中微妙的心态差异自然也能体会。

    作为驱动方,如前所述,协作工具往往被其视为「任务清单」,毕竟除老板外,多数驱动方一定也是背指标的一方,即便任务拆解后部分归属于他人,驱动方也一定会将任务视为自己的。

    这种场景下,即便所有任务都得自己check,基本也能接受,至少都在自己把控中。而企业语境下的协作,也常常可以理解为单纯的「Push」。

    作为被驱动方,收到任务分配时的内心OS通常是「我知道了」。如果任务中产生需要沟通、说明的内容,被驱动方的选择往往是当面or微信QQ,因为还要打开网页打字沟通太麻烦,也无法保证对方能收到。这恐怕也是一些国内协作工具开始推沟通的原因之一吧。

    总结一下:驱动方的诉求可以压缩到提醒(但必须触达),被驱动方的诉求则是让对方知道自己收到了。

    这样的坏处是产品做小了,好处是不用替被驱动方背锅,路径清晰了。

    也许是个方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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