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第二堂考数学,学生总想提前交卷,我告诉她们交卷只能提前半小时,说这是规定。没想到女同学甲却说,规定还不是你们定的。我说一般考试都是这样,这是惯例。突然,女同学乙来了一句:现在国家规定14岁以上的女的都算妇女。出于语文老师的本能,我否定了这个观点,乙嗤之以鼻的态度,引起了该班一些同学的笑闹。我对乙说,现在是考试,你不认同我的观点,考完我们可以找教务科或者学生科去评价。这时,女同学丙接着我的话说:这是我们之间的谈话,为什么要到教务科或者学生科呢?我说,我们谁都不服谁,你们又不相信我,总得找个中间人吧。丙发出冷笑,考场出现了一些混乱。为了维持考场纪律,我说了一句:都别吵啦,我们讨论停止,再说的话,小心我踹你们。丙说:国家规定,老师不可以踹学生的。我说,我没踹,没有违反国家规定。我只是警告你们不要吵闹。丙说,是谁开始闹的,我真是好气……一些同学又附和发出笑声。我说,好啦,我们点到即止,都不讨论了。教室安静了下来,过了一会儿,不知道谁的手机铃声开始响了起来。我估摸着拿了一个充电的手机,放在讲台,说上堂考试时手机乱叫,强调过考试时手机不能再发出响声,这个手机我要上交教务科。丙说,为什么拿我的手机,我手机调的是静音,接着说一些冷嘲热讽的话,什么牛p等……我想我又不知道是你的手机,情急之下,真踹了丙的课桌一下,桌上有些东西掉了下来。丙离开座位,拿走讲台上手机,走出考室。
收完卷后,我主动向教务科投案。教务科领导打电话给她们的班主任,然后我接到该班班主任的询问电话,我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不计褒贬地又说了一遍。今天这个监考真是莫名其妙。十年教书生涯的一个污点,我究竟错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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