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野狸
这是对《一个人的朝圣》的一半读书笔记。是读到一半的书的时候写的,上上周书已经读完了,可我还是没有续写。因为我最爱的,就是到达这个部分为止。后面的部分太过孤独,更复杂难解,近期再写吧。
我们都在孤独地走向未来.jpeg六十岁的老人哈罗德在收到二十年前女性好友的信之后离开了家,信中写到她患了癌症,而他不知不觉间已经踏上了走路前行去看她的旅途。一点也不专业的徒步行头,就像饭后出来散步一般。他一路上走,回忆着与妻子与儿子相处的瞬间,人生中很重要的那些事,聆听别人的故事。一路上他的旅程从激动到不安,几次再次获得希望,没有停下前行的道路,而最后居然神奇地火了,人们称他为朝圣者。越来越多的所谓朝圣者加入他的队伍,人们争吵,做一些所谓朝圣者该做的行为,势力的人利用朝圣的名义居然先行走到了目的地去看他的朋友。主角哈罗德出发的初衷是坚信,自己如果走着去看望好友,她就能打败癌症,能活!可别人去看又算怎么回事呢?小说写到这里,他家里的老婆终于也在艰难抉择后来寻找他了,这是第一次。她一直坚信自己的丈夫会得老年痴呆症,他冷漠而自私,可他出门后,她独自在家,竟然慢慢想起一些以前忽略的细节。因为儿子的自杀而带来的夫妻间的隔阂,就在一个人踏上旅途后,得以互相理解。在一群朝圣者休息的地方,她看到一个神采飞扬的他。
真正的朝圣不是规定自己去做什么象征性的东西,而是真正的随遇而安吧,直面生活对你的友好或是考验。我想到哈罗德刚上路时,也会烦吉普赛女郎家过夜,到小商店买礼品。新加入的里奇极尽可能的做一些炒作自己的事,印制朝圣者T恤,让朝圣失去了真正开始的意义。我排斥这些后来加入的朝圣者,所谓的朝圣者。当我发现自己更喜欢看哈罗德独自行走时想到,是加入的角色让故事更丰满,让哈罗德的纯粹和变化更动人,让朝圣的真正意义彰显,也让莫林和哈罗德互相了解的那一瞬间显得更加自然渺小却又具有难以言说的理解和震撼。人群中只有你媳妇最懂你,我想说的就这么多。
一个男人变得柔软,女人变得体贴,去看清事实真相,这一次徒步远行,何尝不是一次解脱?于一男一女,一个家庭。小家成就大家,这样的改变不足以改变社会,可那也够了,不是吗?这几段我愿意叫他,魅力老男人的光芒释放。
男人的孩子气没什么不好,他在行走途中学会了如何照顾自己,也学会了如何去享受生活的乐趣,与自己相处,更宽容地悦纳他人。他看过星空,甚至识得了路边的野草,哪些能吃哪些不能,风餐露宿。有些路,没去走过是不知道的。就像享受野外的一切,但并不是坚定了前行的道路就会获得不去惧怕的超能力。
一路上依旧忐忑,多次和自己较劲是否该往回走,对的,这些都是有的。可人又是多么复杂的生物啊,一句话甚至一个眼神,心里一个小小的声音,就足以让自己再抬起脚往前踏出去一步。
可以做的事太多,可眼前最重要的都只有那一步而已,它决定你是走车道还是荒原,是向东还是向西。正好契合了最近又在看的《和时间做朋友》里的观点,做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看好方向马上行动。脚下的一小步,它意义重大,却不那么让人害怕,走出去就是了。所以心怀对远方和目的地的盼望,脚踏实地,充满畏惧与克服畏惧的力量,小心翼翼又无所顾忌地走下去。
我不知道你是否懂我。独处是一个人自省、认知他人与社会最好的机会。愿你我都无惧做孤独的朝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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