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第三人称描述一个人的外貌和性格---就当是自己书中的人物
他张的很普通,但只要一说话,一会身边就会聚集很多人。他的语言风趣、幽默,富有哲理,很多人听了一会就会哈哈笑。
有时他也去打篮球,在运动场上,他的身影是众人追寻的目光,一些女同学经常在他打球的时候捧着书站在操场上观看,如果没有他在场,估计这些姑娘早就走了。他手里的球运的好,前前后后、左左右右,姑娘们的眼神便会随着球转,心也会跟着球飞。
如今,他老了,头发掉了很多,脸上也有了皱纹。但他的牙齿依旧刷的白白的,衣服和裤子虽然不是名牌,但永远都是洗的干干净净,熨的板板整整。
他依旧活得有尊严,一般人请他吃饭喝酒是请不到的,因为他不屑与这些人为伍,不屑把时间浪费在与这些人的吃吃喝喝上。他喜欢读书、写作,偶尔喝点酒,但从不喝多,因为喝多了,几天都不会有好的状态去写作了。
总之,他就是这样一个怪人,认可他的人,说他有才华而不遇。不认可他的人说他心高气傲,不懂人情世故。他自己,认为知道现在才有点明白余生该怎么活:不羡慕别人、不委屈自己,过自己想过的日子,享受剩下的天伦。
三年后,他的长篇小说出版了。认可他的人说:你瞧,我早说他不是一般人;不认可他的人说:还有点能耐,还出书了。认可的、不认可的说完就都完了,没人看他的书,在他们的印象里,即使他出书了,也不会啥太好的书。
四年后,他的书被拍成了电影,票房人数进入了前十。现在,小镇上都知道有这么个名人了,认可的了和曾经不认可的都想找他聚聚,顺便看看能有啥让他帮忙的。可他们找不到他了,他已经换了电话号码,自己驾车周游世界去了,他说他属于世界,走到哪,看到那,就写到哪。如果,不小心死在那了,那就葬在那。这就是他洒脱的遗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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