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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对象的生命周期

Java对象的生命周期

作者: 专职掏大粪 | 来源:发表于2020-08-20 11:18 被阅读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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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创建阶段(Created)
      
    2.  应用阶段(In Use)
      
    3.  不可见阶段(Invisible)
      
    4.  不可达阶段(Unreachable)
      
    5.  收集阶段(Collected)
      
    6.  终结阶段(Finalized)
      
    7.  对象空间重分配阶段(De-allocated)
      
    • 1.创建阶段(Created)

    在创建阶段系统通过以下的几个步骤来完毕对象的创建过程

    l  为对象分配存储空间
    l  開始构造对象
    l  从超类到子类对static成员进行初始化
    l  超类成员变量按顺序初始化,递归调用超类的构造方法
    l  子类成员变量按顺序初始化,子类构造方法调用
    

    一旦对象被创建,并被分派给某些变量赋值,这个对象的状态就切换到了应用阶段

    • 2.应用阶段(In Use)

    对象至少被一个强引用持有着

    • 3.不可见阶段(Invisible)

    当一个对象处于不可见阶段时,说明程序本身不再持有该对象的不论什么强引用,尽管该这些引用仍然是存在着的。

    简单说就是程序的运行已经超出了该对象的作用域了。

    4.不可达阶段(Unreachable)

    对象处于不可达阶段是指该对象不再被不论什么强引用所持有。

    与“不可见阶段”相比,“不可见阶段”是指程序不再持有该对象的不论什么强引用,这样的情况下,该对象仍可能被JVM等系统下的某些已装载的静态变量或线程或JNI等强引用持有着,这些特殊的强引用被称为”GC root”。存在着这些GC root会导致对象的内存泄露情况,无法被回收。

    boolean isbreak = false;
    String name = "dfdf";
    while(isbreak == true){
      int count = 0;
      System.out.println(name);
    }
    name以后不再使用
    //count 循环外 Invisible
    //字符串对象  Unreachable
    

    5.收集阶段(Collected)

    当垃圾回收器发现该对象已经处于“不可达阶段”而且垃圾回收器已经对该对象的内存空间又一次分配做好准备时,则对象进入了“收集阶段”。假设该对象已经重写了finalize()方法,则会去运行该方法的终端操作。

    这里要特别说明一下:不要重载finazlie()方法!原因有两点:

    l  会影响JVM的对象分配与回收速度
    

    在分配该对象时,JVM须要在垃圾回收器上注冊该对象,以便在回收时可以运行该重载方法;在该方法的运行时须要消耗CPU时间且在运行完该方法后才会又一次运行回收操作,即至少须要垃圾回收器对该对象运行两次GC。

    l  可能造成该对象的再次“复活”
    

    在finalize()方法中,假设有其他的强引用再次持有该对象,则会导致对象的状态由“收集阶段”又又一次变为“应用阶段”。这个已经破坏了Java对象的生命周期进程,且“复活”的对象不利用兴许的代码管理。

    6.终结阶段

    当对象运行完finalize()方法后仍然处于不可达状态时,则该对象进入终结阶段。在该阶段是等待垃圾回收器对该对象空间进行回收。

    7.对象空间又一次分配阶段

    垃圾回收器对该对象的所占用的内存空间进行回收或者再分配了,则该对象彻底消失了,称之为“对象空间又一次分配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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