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识
2,交锋
3,相处,发现暗恋
4,互耍手段(高潮)
5,皆大欢喜(离家出走+寻找)
我,长发,拍古装的,同时是歌手。演技很有灵气,但唱歌是找的假唱。假唱还是总裁给安排的。
认识就从我试镜开始,别人都拿我不当回事,因为年纪太小。那天你恰好来探你女朋友的班,无意间发现了我,觉得我外形惹人注意,遂把我留下了。后来你虽然注意到我,但是也没有太当回事。因为我太小了,才十五六岁。
然后我在剧组里摸滚带爬,从龙套开始做起,那场戏的导演对我有心思,把我骗到酒店想干点事,正巧你在那应酬。
我是属于小白菜地里黄,爹不疼,娘不在意,16岁在偏僻地学校和同学搞同性恋,东窗事发,那个学生说是我诱惑的他,于是我被学校明面劝退实则开除了,他自己只是被告诫而已。我和家里起了冲突,自己跑出来试图经济独立。因为那时候大家都追星,那个学生也追,我就跟着他追,他崇拜的是某个很著名的歌星,于是我进了娱乐圈。
发誓把这个明星搞的身败名裂。还要上新闻。给那个人看到。
后来发现凭我自己在大城市里想活下去都很难,于是借酒店的机缘我在你面前刷了一波眼熟,并且用手段让你留意到我,还得显得我不是故意勾搭你的。你对我的印象除了最后一刻,一直是个“坚强自立温柔善解人意有点小倔强”的少年或者男人。
就连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发生的一系列事情,都是我暗中故意,明面上不经意,设下的局。因为小时候要博得母亲和父亲的好感度,我就要演戏。所以对你多么多么好,多善解人意,都是想把你钓上来的局。当然,你是不可能发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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