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小区局物业监察二大队
时间:2019年5月28日
地点:回民区金色港湾小区和祥和三区
人员:塔拉 乔志欣
事项:处理投诉
投诉内容:
一、回民区金色港湾小区4号楼2单元3楼,市民反映此处住户3、4、5楼楼板拆除。
我大队人员及时来到金色港湾小区4号楼2单元实地进行了勘察,认真核查后得知,该案件所反映的问题不属实。真实情况是:该小区4号楼2单元西户的三、四、五层是一户,业主只是将四层阳面的窗户由原来的半落地改成了全落地,并未破坏该房屋的任何主体结构。





二、回民区通道街祥和三区17号楼1单元1楼西户,市民反映违章建盖彩钢房。
我大队人员及时到回民区通道街祥和三区17号楼一单元对案件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实地勘察,1楼西户业主私自搭建彩钢房情况属实。我大队现场向该户业主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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