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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破窗》有感1

读《破窗》有感1

作者: 看那年花开花落 | 来源:发表于2023-01-23 23:04 被阅读0次

    5月12日,六点左右,公寓里传来一声尖叫声,一名男子背着一幅画,钻进了淡蓝色的奥迪轿车,扬尘而去。

    人们后来在公寓里,发现那名叫爱丽丝的女子,已经被人S害,那幅普雷斯科特的画也被偷走了。

    警察后来通过目击者提供的消息,找到了那辆车,并在车里发现有血迹,以及带有血迹的抹布,与被害人的血型相匹配。

    后来,经证实,嫌疑人叫亚瑟.莱姆,是林肯.莱姆的堂兄。

    亚瑟的妻子朱迪找到了林肯.莱姆,让他帮忙打电话问问是什么情况。

    莱姆不了解具体情况,想叫她给自己说说。她说亚瑟三点半下班,然后就去案发附近的国家公园跑步,七点半回到家,洗了个澡,第二天早上警察就来了。

    亚瑟开始说不认识那个女的,后来又说在画廊见过面,但没有说过话。

    现在最主要的是,亚瑟从下班到回家的那几个小时,没有目击证人,他自己也不说,警察又在他的车子上,发现了被害人的血迹,这所有的一切都对他不利,所以定他为一级谋S。

    莱姆回想起,曾经与亚瑟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他们俩相差几个月出生,平时都在一起玩,亲如兄弟。长大后,疏于联系,才渐行渐远。

    亚瑟平时斯斯文文的,怎么看都不像是凶手。

    莱姆决定要一探究竟,他不能让自己的堂兄,不明不白的成了替罪羊。

    他猜想这样的案子,肯定不在少数,于是去找曾经对各种谋杀案件了如指掌的警探“老火枪”。

    无独有偶,果然有两起这样的案子,他说都是匿名目击者报的案,一起是盗窃稀有硬币案,另一起是强奸案,而且目击者都提供了关键的信息。两个被害人的血迹,都在嫌疑人家里的抹布或衣物上找到,可是两个嫌疑人都不认罪。

    他们期待陪审团会做出公正的判决,可他们都输了。

    看来,这三起案子需要重新审理,因为真正的凶手依然逍遥法外。

    莱姆这一番调查下来,对他堂兄的案子也更有信心了,于是给管理这件案子的高级警官马洛伊打去了电话。

    当马洛伊听说,莱姆是为他的堂兄的案子而来的,惯性思维,他主观地认为他是来求情的。

    可莱姆只是想让他给自己安排几个人,帮忙跑腿和调查案子,他却说现在人手紧缺,安排不过来,莱姆也不好强人所难。

    但莱姆有自己的打算,他会按照自己的意愿办事。

    犯罪嫌疑人这边又有了新的目标,一个叫米拉的女孩子,他对她的一切行动轨迹和兴趣爱好都了如指掌,就等着一个好的机会的到来。

    一个明媚的星期天,他知道米拉会出现,就守候在那里。

    当他看到米拉骑着自行车出现时,就假装和别人打电话,然后和她搭讪,并善意地邀请她去“家”里做客,这样米拉就落入了他的陷阱。

    这次是莱姆的堂兄涉嫌犯罪,莱姆作为亲戚肯定不能去说情,可当他求别人帮忙重新审理这件案子,别人却不愿意帮忙,无奈他只得自己来调查。

    当现实中遇到这样的事时,亲戚都唯恐避之不及,谁还会想要去帮你一把,所以要珍惜那些对你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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