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6月21日电 (记者 李海霞)
随着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币价格飙涨,数字货币及其背后的区块链技术引起全球金融界的高度关注。事实上,在我国目前仍然尚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近日,央行货币金银局官网发布《关于冒用人民银行名义发行或推广数字货币的风险提示》。央行提示称,尚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也未授权任何机构和企业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目前市场上所谓“数字货币”均非法定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是什么?
对于很多人而言,数字货币的概念云里雾里。但不容置疑的是,数字货币有别于虚拟货币。
虚拟货币是非法币的电子化,其最初的发行者并不是央行。这类虚拟货币主要限于特定的虚拟环境里流通。
而数字货币是可以被用于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交易,但只有国家发行的数字货币才是法定数字货币。
2013年央行联合五部委曾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将比特币等非法定数字货币定义为虚拟商品,它不是以货币和法币形式存在。
同时,数字货币也有别于电子支付。在实际使用体验中,数字货币可能与电子支付方式感受类似,但是两者从本质上还是有着较大区别。在数字货币之前,金融业已经高度信息化。如网上银行、微信、支付宝等支付电子化逐渐普及,实物现金仅占全部流通货币的极少部分。尽管如此,因其交易时所用的钱都是通过银行账户而来,实际上还是对应着一张张钞票。
早在今年1月20日,央行召开数字货币研讨会,提出争取早日推出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
央行行长周小川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货币生成机制和货币供应量是需要调节的。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目前主要是替代实物现金,降低传统纸币发行、流通的成本,提高便利性。总体看,央行在设计数字货币时会对现有的货币政策调控、货币的供给和创造机制、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做出充分考虑。
央行参事盛松成此前曾预计,与现有电子形式的本位币不同,未来央行数字货币将可能是基于区块链技术、具有分散式账簿特点的本位币,并涉及包括移动支付、可信可控云计算、密码算法、安全芯片等在内的其他相关技术。
当前市场上数字货币多涉传销
数字货币本是可以提高交易效率的新型技术,却被不法分子盯上,以其名义进行传销和诈骗。
央行货币金银局官网发布《关于冒用人民银行名义发行或推广数字货币的风险提示》。央行提示称,近期,个别企业冒用我行名义,将相关数字产品冠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发行”,或是谎称央行发行数字货币推广团队,企图欺骗公众,借机牟取暴利。
央行在风险提示中强调,我行尚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也未授权任何机构和企业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无推广团队。目前市场上所谓“数字货币”均非法定数字货币。同时,某些机构和企业推出的所谓“数字货币”以及所谓推广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行为可能涉及传销和诈骗,请广大公众提高风险意识,理性谨慎投资,防范利益受损。
近日,江苏省沛县法院做出判决,认定一个推销虚拟货币马克币的组织系传销组织,组织头目席海翔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江苏省沛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侦查发现,该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发展会员账号数十万个,涉案数亿元人民币。
除马克币外,席海翔还供述称曾运作维卡币,他认为马克币和维卡币“都差不多”。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中国反洗钱研究中心秘书长严立新表示,目前国内出现的诸多虚拟货币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传销的标的物,“随着网络时代的飞速发展,传销的本质没变,变化了的只是其手段和形式,线下转到线上,实物变成了虚拟物,这种情况下风险就更大,消费者或投资者要止损、减损、维权的难度也更大。”
“我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央行货币金银局在风险提示中再次强调,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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