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议捐文昌帝君位下会友等,情因昔年我等结成胜会,所积银两公置郑□□贰斗,实载民亩五亩整,额租稻拾担零捌斗。第今会众聚散不□□将水围田一契,捐与时思寺僧收租,以为香灯作会之资,收亩□□田听僧收召,毋许典当。僧果禋祀不废田,永听僧管业,倘僧日后□□会友收租作会,僧不得以捐藉口,所有在庄屋宇,一切各项纸笔公□议单,张佩两收俱立,领约为据,恐后无凭,立此议捐,勒石永垂不朽。举立此议捐,永远存照。
嘉庆八年二月初四日
立议捐会友:徐席儒、徐观上、徐生迈、徐枫林、世斌世翰共、徐尧彩、徐生适、徐席聘、张佩峦、徐载华、陈思荣、徐万选、张佩雨、徐国栋、徐端仁、徐来太、张佩林、住持僧一真。
查民国九年《潜山县志》群祀有:文昌宫,在儒学东,每岁春秋仲月及二月初三日诞期致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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