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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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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许些留 | 来源:发表于2015-01-10 23:56 被阅读11次

    我一直以为心脏有两半,一半的温度是冷的一般的温度是暖的,在南京自己跑去上口译课的时候就感觉自己的心脏是不完整的,走在马路上风驰电掣,坐在晚班的地铁上看周围的人都像是心怀叵测,我的眼神滚在每一张脸每一条路上的树叶上,都是冷的清透的。这个时候如果有个人过来拍拍我的肩膀,我一定会觉得下一秒自己会被拖走。不知道这种特别缺乏安全感的性格是怎么一步步建造了他自己的堡垒,把我这个原来的主人丢了出来,然后像法西斯侵略了我的身体。可能因为是异乡。

    我看地铁上的人们坐在座位上安定下来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拿出来耳机,插在耳朵上听歌,上班的女人画着浓妆,男人背着包穿一套像模像样的西装疲惫地伏在柱子上。突然感觉很好笑。听歌就是能打发时间啊,用音律抛给你一个歌里的世界然后让你感觉自己突然有了感情,有哭声笑声鸣笛声,现实就不那么白开水了。

    暑假的时候在咖啡厅打过一次工,老板娘的儿子考去了辽宁大学。去店里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开歌,放那些清清爽爽偶尔听得懂几句的英文歌。然后换衣服打扫浇花。早晨客人很少我就挨在二楼的餐具摆放处,餐具摆放在拐角的地方,阳光细细的从窗幔缝隙间扫在脸上,像极了仓木麻衣唱的名侦探柯南里的迷宫的十字路口,樱花就这样和着阳光一起扫下来把两个小孩子就这么时光一转变成了大人。time after time,两个集合从并集到交集到空集。到客人多起来再合起书跑下楼。老板娘的儿子长得圆滚滚讲话带点东北口音像个小老头经常教育我。大小事情都抢着做,倒像是掌柜手底下的跑堂伙计。晚饭的时候我坐在办公室里吃的狼吞虎咽,突然瞄到他坐在电脑桌前把迷宫的十字路口的mv找了出来,这个声音太熟悉。

    “你知道这首歌?”

    “我很喜欢他阿,以前要是一不高兴就听听,然后心情就重新好起来。”我们窝在沙发上一边扒着饭看完了那一集名侦探柯南。我想一首歌就能当药材把病治愈的人大概都像柯南,就算每天焦头烂额但对迷离的生活是感到满意的,至少看他们的观众是满意的。口译老师从澳大利亚的悉尼大学毕业,穿一双裹脚的尖跟皮靴,贴身的高腰打底裤,欧美格调的紫色毛衣,戴着一顶尖尖的圣诞帽,精致细腻的裸妆,我的第一眼告诉我这样的女人不会让自己不精彩,她会说trouble is my friend,会相信自己做的所有事情,哪怕这些是不情愿的。熄灯后躺在床上翻她的空间动态,看见一条说说“羡慕的人不用羡慕,凡是有选择,我怎么会带着儿子走这条路。”电视剧里演了千千万万的中国母亲,可惜的是这是一个奇怪的职业,演技再好也演不出来,太拙劣所以只能当部戏剧看看。她带儿子去大草原骑马英姿飒爽的像射雕英雄传里乔峰臂弯里的阿朱,她自己说把厨房里锅碗瓢盆的胡子都烤焦了个遍才勉勉强强糊了儿子的口。我说你怎么不学三毛,看人家至少是个全能的好老婆,能做意大利饭也做中国饭还都很好吃,还把儿子养的白白胖胖的成个大帅哥。你的头像神经质的亮了起来大骂我“我有荷西吗?”头像是千与千寻里的千寻,可是你是千寻吶,千寻和白龙挥挥手的时候很乖的没有转过头来。这么强大的千寻,有没有荷西又有什么要紧。

    小老板在辽宁大学我时常在线催他下雪了没,“你催我也没用啊,又不是我下雪,是天下雪。”发过来一个白痴表情然后你暗头像我关灯,睡觉。明明你们之间是有某种联系的,一个手机一条消息就能读到,你在屏幕前玩游戏他在屏幕前看淘宝,却久久久久没有联系。这种各自生活大部分是运气,一旦你换了号码又恰巧忘了告诉我,从此天南海北或近在咫尺就都是蒙在鼓里的事情。课上老师说要听歌学英语在电脑上捣鼓了半天放了首英文歌Rose:

    有人说,爱是一条河,浸润着柔嫩芦苇,有人说,爱是一把剃须刀,只留下泣血的灵魂,有人说,爱是一种欲念,是欲罢不能的煎熬。我说爱,是一朵花,而你,是唯一的种子。

    课从白天上到了天黑,我手上的圆珠笔失神掉了好几次,人心里总是要有一棵种子来支撑我们慢慢长长的岁月。阿甘小时候的种子是他妈妈,他妈妈离开后变成了珍妮,珍妮走后是小阿甘,他好像从未为了自己活过他的生活却在常人触摸不及的高度,他从一个海洋跑到另一个海洋跑了一年零两个月,各报记者追着问他理由他们觉得阿甘跑个步是为了世界和平动物保护女权斗争,他们不相信阿甘没有理由,他跑跑突然停下来说自己累了,想回家。留下身后一群追随者。阿甘妈妈说就是要往前跑把所有过往都抛在脑后,电影最后阿甘把小阿甘送上校车前叫住他“l love you ."从祖母的故事集里飘出来的羽毛浮浮沉沉飞到天上又坠落,我想他坠落的时候阿甘和他最想念的珍妮能见面了。看电影最蠢的事是有情绪波动,因为知道这些都不是自己的事情。有时候肚子刚吃了顿饱饭,恰巧天气正好阳光不错碰见走来的熟人会兴致高挥挥手,记得住的话就喊喊他的名字,要是记性不小心断带没带眼镜或者刚好在想事情出神,那也不担心遇到熟人打招呼尴尬,擦身已过那么短的时间大脑的器官是记不住的。所以我走路的时候散漫放心。大部分做起来的事情都是突然来了兴致,去操场一圈圈跑看自己做不做得到电视剧匆匆那年里方茴被罚跑的那十圈,然后在第六圈的时候停下,想到方茴跑到一半乔燃跟了上来然后她在十圈里碰见自己半生最好的朋友,看我都跑了一半多了也没出现个他乡故知,那我跑个什么劲。实验失败了就收拾收拾回家。

    南京的天气雾霾很严重,不戴口罩都不敢出门,故乡湖边潮湿的空气没有了,万分庆幸没脑子一热跑到大西北。母在,不远嫁,不远读。手机里收藏着教会她用qq语音之后发过来没来得及看的一大段语音,还有那张”我好想你“煽情到晕的短信。我写万千东西在城市与城市的血腥里呕吐到绝望,都与你无关,因你收不到。所以还好。从教室里出来抬头看见三十几层的居民楼没在雾里,不知道住在顶楼的人每天都是怎样呼吸,偷偷常年关着窗在屋内出来时眼角明媚,是一件很无奈的事情吧。湖南路的狮子桥熙熙攘攘,建筑风格像是夹杂在欧洲和民国当中,商务酒店里的灯光隐隐约约不知道住着什么样的人。我心血来潮跑到kfc买了两个甜筒,对面的星巴克坐着一个鬼佬,我看着那个鬼佬喝掉包里的大瓶白兰地,瞪着他一口气把两个甜筒吞掉,好像在和谁赌气,我们两个小孩终于笑出来,隔着星巴克的玻璃橱窗好像是失散多年的兄妹。

    对这个世界充满爱意的人永不会孤独,所有压抑在胸口闷得自己非要咬碎舌头去咽下那种血腥的情愫不过是突然失控,就像上帝没有看好亚当夏娃让他们犯了一点点错。宿醉一晚的醉汉醒来拉开落地窗听到莺歌燕语左手按住右手腕的脉搏,他会清晰的感觉到上帝在用阳光抱着他,给他无上的恩慈,而这样近乎通灵的悲悯醉汉只会持续几分钟,接着他会咒骂自己的行为蠢的像头猪,抄起地上的外套,想着今天又去哪里搞点钱好晚上可以有个温柔乡。"love is a razor."会不小心刮伤了自己流了血,猜不透结局,跌跌撞撞中往前走和母亲磨合孩子磨合情人磨合自己磨合陌生人磨合,然而又有什么关系,迟早会经历并且了然他的结局迟早会在第二天八点或者早点晚点的时候看见上帝,和他打声招呼,早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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