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物欲横流的时代,纸醉金迷,红灯酒绿;这是一个才人辈出的时代,莘莘学子,勇攀高峰;这是一个物质财富丰富、而精神世界匮乏的时代;这是一个还习练武术、还有人心念国家强盛、人民安居乐业的时代;这是最好的时代,这也是最坏的时代。我们身处其中,别无选择。
这其实是每一个时代的缩影,这也是不同人生的写照。侠,隐于市,侠义,广散于世。
整本书都源于李白的一首诗——《侠客行》,诗中写的或许是李白意想的或许是真实中存在的侠者,他们风度翩翩、从容不迫、本领高强、深藏功名,他们无人能敌,他们永世被崇拜,他们不仅局限于某个人、每个特定的时代,甚至在人生的不同阶段也有所不同。就像儿时的英雄孙悟空,后来变成某个明星,再后来变成身边的科学家、名人,在我们心中,他们就是大英雄、就是侠者。
金庸笔下的《侠客行》有些不同,不同于传统的武侠小说,侠者在市井上大呼小叫,随随便便一下便是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在平民百姓瑟瑟发抖的目光中哈哈大笑、扬长而去,那不是侠义,至少不是我所认为的、不是金庸笔下的侠义。金庸笔下的侠义从来都是从平民百姓当中来,不轻易滥杀无辜,体谅民情和百姓,有报国的热情和忠心,本领再高强心地永远是善良的,他是我们永远喜欢的郭靖、是狗杂种等等。
狗杂种的身世坎坷,受尽至少是我们看起来的凌辱,他始终如幼子般保持一颗真诚的心待人接物,就算是最后他知道叮叮当当利用了自己、就算知道自己依旧是孤身一人,虽然心中失落,还是笑脸面对生活,他不曾记恨任何一个人,最后的他天下无敌,他并没有骄纵,甚至他所杀的每一个人都有迫不得已的理由,他心中永存正义。这让我惭愧不已,越长大越不相信这个世界,从前读过的“人之初,性本善”都换了一种理解。看完这本书,心中忐忑同时欣喜,忐忑羞愧于自己与人相处的模式,经过这次的精神洗礼,让我领悟到一个道理,这世上本不存在什么善恶,唯有真诚待人才能换来一颗真心,好人终究是有好报的;同时欣喜于狗杂种的结局完美,虽然读者大多猜想他是石请和闵柔的孩子,金庸在后记中强调,他不希望读者纠结于狗杂种的身世,我是很赞同的,当然一开始我也同样猜测、纠结作者最后会不会公布他的身世,看完之后又是另一种想法——狗杂种从一出场就是无依无靠的,倘若他突然多了一对父母,他又要背负起一重责任,还是自由坦荡些好,从始自终保持初心。
初心这种东西并不十分常见,侠者,似乎只存在在书中。金庸屡次在不同的书中写道,“侠者,舍己为人”,按我的理解就是,成为侠者,必先拥有侠义。
武道盛行,习武之人渐多,侠义之气却渐渐稀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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