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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我、老公、儿子和着婆婆、外甥女儿、女婿,老少六口一块出去吃饭;为了宴请新婚的夫妇。
席间,隐约听到外甥女儿对婆婆说,“你别老指人家。”外甥女儿跟姥姥坐一处,我们坐对面。我投疑惑的眼神过去,外甥女嬉笑着解释,“我姥姥总拿手指人家。”婆婆略带腼腆抿嘴笑,且有一副不以为意的样子。我满以为是她们娘俩之间的小波浪,便不多说,一笑而过。
今天吃完早饭,在我洗碗的时候,婆婆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来到我跟前儿,说:“你说说,昨天在饭店里,我看见一个女的,穿的啥?一个裤衩子!十冬腊月天,她穿的啥!长点也行耶,那么短,露着大腿露着肉,不冷啊?十冬腊月天滴,多不合摇相……”(摇相,乃我们家乡俗语口语,有“不合时宜、不顺眼”之意)
于短瞬间,我恍然大悟,难怪外甥女儿责怪姥姥。原来她老人家在公共场合拿手指点人家小姑娘啦。
我忙说,“人家没露着肉,穿着保暖呢。是那种皮肤色的棉裤,跟腿一个颜色的。为的是好看。”随后,我又追加一句,“你外甥闺女穿的棉裤也是那个颜色的,就是她的裙子长,你没注意。你要掀起她的裙子来,也跟露着肉一样的。”
我试图告诉她明白,可执拗如婆婆,根本听不进去,“噢,谁知道呀。”仍接她前边的话说,“穿的那叫啥,多不合摇相,十冬腊月天滴,多不合摇相啊……”
年轻人的打扮,她看不惯,也看不懂。我索性不说了。婆婆却仍旧一个劲儿嘟囔着,宣告着她的立场。她有她根深蒂固的老思想。
这便是我们常说的代沟了。作为中间人,要我说句公道话,老年人看不惯年轻人的时髦,年轻人还看不上老年人的土气哪!说来,在这老中青三代人中间,有太大时间上、年龄上的跨度。所以,也没所谓的对错是非之论。
然而,婆婆真的是老了,生活中,很多的观念和看法跟我们有距离、有偏差。甚至,在孙子辈儿面前,都有点格格不入了。
突然间,我意识到,对待父母对待老人,要有包容。
做儿女的都有这样的体会,很多时候,父母的要求和期待很不可思议,让人无奈。特别是上了年纪的老父亲老母亲,他们会像孩子似的撒娇、耍赖,让你哭笑不得;而那些年纪还不那么老迈的父母,又喜欢拿出他们为父为母的权威来,让你进退两难。
之所以要包容,正是说明父母不一定总是对的;而当我们宁愿接纳父母的错处,也要听从他们、顺从他们时,这便是包容的爱了。
保罗在《以弗所书》中说,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
这里面有一个词语,理所当然。是要让你在听从父母这件事上,不要试图为自己辩解、去找理由。无论怎样,作儿女的听从父母,是理所当然、不容置疑的。这便是主里的孝道。乍看来,对子女不公平;实则不然。因为对子女的公平在后边,那便是给你一个应许。你所缺失的,或者说,你的委屈,上帝会给你补上:使你得福,在世长寿。
也就是说,在上帝那里,孝敬父母是命令。而现实生活中,在人本身,孝敬父母却多凭良心。有人说,爱孩子是天性,爱父母是人性。所有这些,都很值得反思。
但无论如何,我们总归是爱父母的。
对孩子,我们谈尊重;而对父母,我们要包容。都是爱,都是舍己。因舍下自己,才使这爱看为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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