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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64卦——第四讲,尹伊圣功,成就商朝霸业之《蒙》卦

易经64卦——第四讲,尹伊圣功,成就商朝霸业之《蒙》卦

作者: woxingwosuai | 来源:发表于2021-09-21 17:29 被阅读0次

    前文讲解《屯》卦,主要描述的是武丁和妇好的爱情故事,今天我们再来谈谈《蒙》卦,在谈此卦前,我们先谈谈尹伊故事,作为商朝奠基人,此人的功勋在商朝的甲骨文中有很多,比某些商王的祭祀都隆重(和成汤合祀),而《竹书纪年》却说伊尹流放太甲而称王,结果被太甲潜逃回来杀害。《史记》:既立三年,不明,暴虐,不遵汤法,乱德,于是伊尹放之于桐宫zhi。三年,伊尹摄行政当国,以朝诸侯。帝太甲居桐宫三年,悔过自责,反善,于是伊尹乃迎帝太甲而授之政。帝太甲修德,诸侯咸归殷,百姓以宁”。王国维先生在考释甲骨文方面认为《竹书》有其历史价值,而《史记》记载的商朝历史是有误的(读者可自行查阅相关历史)到底孰真孰假,现在亦难以辨别,有些人认为《竹书》是属于稗官野史,但是《史记》时代都有问题,亦不可深信,或者我们可以这样猜测:太甲被尹伊流放,三年后,召回太甲,后面在找机会除掉太甲,太甲的后人为其翻案,举行盛大的祭祀仪式祭奠这位伟大的人物。(余下事迹在蒙卦爻辞分析)。

    《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告,再三渎,渎则不告。利贞。

    《彖》曰:蒙,山下有险,险而止,蒙。“蒙亨”,以亨行,时中也。“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应也。“初筮告”,以刚中也。“再三渎,渎则不告”,渎蒙也。蒙以养正,圣功也。

    《象》曰: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 

    王弼:“筮”,筮者决疑之物也。童蒙之来求我,欲决所惑也。决之不一,不知所从,则复惑也。故初筮则告,再、三则渎。渎,蒙也。能为初筮,其唯二乎?以刚处中,能断夫疑者也。

    综论:《蒙》卦和前面的三卦有所不同,前面三卦的卦辞吉凶是:元亨利贞,到《蒙》卦就是亨,后面在利贞,前面三卦是大吉大利,《蒙》卦是吉,在解释后面的卦辞,《彖》解释“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儒家是解释为“志应”,“初告,再三渎,渎则不告”,圣功也。很多人把《蒙》卦中的童理解为“儿童”,蒙解释成未知(很多人解释“蒙昧无知”有问题),导致在理解这段字时候很多不能串联起来,很难理解,这是站在目前词义的理解上面,而忽略古人用字包含的含义,为何《彖》把这段卦辞分析为“圣功”,我们来揭示这段历史。《说文解字》说"男有罪曰奴,奴曰童",所以古人的“童”字是当作有罪的人而言,绝不是我们现在的“儿童”。

    尹伊母亲生他之前梦感神人告知:"臼出水而东走,毋顾"。第二天,她果然发现臼内水如泉涌。这个善良的采桑女赶紧通知四邻向东逃奔20里, 回头看时,那里的村落成为一片汪洋。因为她违背了神人的告诫,所以身子化为空桑。巧遇有莘氏采桑女发现空桑中有一婴儿,便带回献给有莘王,有莘王便命家用奴隶厨师抚养他。这一神话传说曲折地反映了伊尹是依水而生的,故命名为伊,而他的母亲就是那个采桑的女奴。

    那么这段卦辞应该这么解读:不是“”(古代筮术者,接近商汤的最高权利者或者就是商汤)要干请(求,此本古文裘字。后加衣为裘,而求专为干请之用。)尹伊,是尹伊主动找到我,测第一遍已经告知,多测无意,大利——《彖》的“圣功”估计是想说明尹伊找人预测帮扶商汤推翻夏朝得到吉卦。

    初六,发蒙,利用刑人,用说桎梏,以往吝。

    《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王弼:处蒙之初,二照其上,故蒙发也。蒙发疑明,刑说当也。“以往吝”,刑不可长。

    综论:《说文·髟部》:"发,根也。",对于起步阶段,是未知,告诉那些(夏朝)受到刑法的奴隶,告诉他们夏朝的残暴,大家不要犹豫不决——夏商交接时期的状态,有人(商汤)号召大家起义。

    九二:包蒙,吉,纳妇,吉,子克家

    《象》曰:“子克家”,刚柔节也。

    王弼:以刚居中,童蒙所归,包而不距则远近咸至,故“包蒙吉”也。妇者,配巳而成德者也。体阳而能包蒙,以刚而能居中,以此纳配物莫不应,故“纳妇吉”也。处于卦内,以刚接柔,亲而得中,能幹其任,施之於子,克家之义。

    综论:古包同庖(姤卦),庖(尹伊养父)未知,吉,娶了一个妇人(尹伊养母,可能就是这两个人私生子,未婚生了尹伊,后面怀孕生子,得到尹伊,后来结婚),吉,“子克家”本应是‘’凶,但是这里却是“吉”,所以此处的“家”应该比作国家,尹伊的父母都是有莘氏的奴隶,属于夏朝管辖,夏朝是母国,所以两者的“子”(尹伊)反叛这个“家”(夏朝)为吉。

    六三:勿用取女。见金夫,不有躬,无攸利。

    《象》曰:“勿用取女”,行不顺也。

    王弼:童蒙之时,阴求於阳,晦求於明,各求发其昧者也。六三在下卦之上,上九在上卦之上,男女之义也。上不求三而三求上,女先求男者也。女之为体,正行以待命者也。见刚夫而求之,故曰“不有躬”也。施之於女行在不顺故“勿用取女”,而“无攸利”。

    综论:这里的应该是指妺(MO)喜,《国语》:“昔夏桀伐有施,有施人以妺喜女焉,妺喜有宠,于是乎与伊尹比而亡夏。”夏桀为稳住自己的江山、遏制四方造反的苗头,于是决定以武力征服有施氏,有施氏战败,献出美女妺(MO)喜,(世传商汤聘请伊尹的三聘台,而在城南沙沟龙头村的"元圣祠"右厢房则专修有三聘台以供后人凭吊。由于有莘王并不答应商汤聘任伊尹,商汤只好娶有莘王的女儿为妃。于是,伊挚便以陪嫁奴隶的身份来到汤王身边。)

    《竹书纪年》曰:后桀命扁伐山民,山民女于桀二人,曰琬,曰琰。桀爱二人,女无子焉,○其名于苕华之玉,苕是琬,华是琰,而弃其元妃于洛,曰妹喜。

    然后,夏桀又得到两个美女,疏远了妺喜,后来尹伊和妺喜勾搭上了,从妺喜哪里得到很多有用的信息,继而把情报都给到了商汤,商汤就灭了夏桀,妺喜和尹伊一起灭了夏朝

    另一说《竹书纪年》曰:……汤遂灭夏,桀逃南巢氏。商汤灭亡夏朝后,妺喜与夏桀同奔南巢(今安徽巢湖西南)而死。

    而此段爻辞是符合妺喜与夏桀同奔南巢,离开尹伊的,翻译之:不要娶这个女子,看到有钱的夏桀,不会嫁给你(躬:行对拜之礼),你如果做了(娶妺喜)是得不到好处的——劝说尹伊阶段

    六四:困蒙,吝。

    《象》曰:“困蒙”之吝,独远实也。

    王弼:独远於阳,处两阴之中,闇莫之发,故曰“困蒙”也。困於蒙昧,不能比贤以发其志,亦以鄙矣,故曰“吝”也。

    综论:此时的妺喜嫁给了夏桀以后,尹伊很困惑,还是很后悔(妺喜得不到)——尹伊思考阶段

    六五:童蒙吉。

    《象》曰:“童蒙”之吉,顺以巽也。

    以夫阴质居於尊位,不自任察而委於二,付物以能,不劳聪明,功斯克矣,故曰“童蒙吉”。

    综论:男奴(尹伊)无知,吉,这句话翻译起来这么理解,承接下面的击蒙,就是尹伊无知以后,商汤可以得到尹伊了,前面商汤笼络了一批在夏桀手上获刑的人,现在因为男奴(尹伊)无知,所以商汤更加开心,可以得到尹伊,所以认为吉——商汤洗脑阶段

    上九,击蒙,不利为寇,利御寇。  

    《象》曰:“利”用“御寇”,上下顺也

    王弼:处蒙之终,以刚居上,能击去童蒙,以发其昧者也,故曰“击蒙”也。童蒙原发而已能击去之,合上下之愿,故莫不顺也。为之捍御,则物咸附之。若欲取之,则物咸叛矣,故“不利为寇,利御寇”也。

    综论:彻底的去除无知(尹伊想得到妺喜而不得,心情郁闷),帮助寇贼(夏桀)是不利的;帮助我们抵御寇贼(夏桀),有利。

    所以《蒙》卦爻辞是描述尹伊追求妺喜不得,被夏桀所得,心情郁闷,此时的商汤看到了这一切,然后邀请尹伊到这里帮助自己,但是尹伊当时没有确定要帮扶商汤,思考一段时间以后做出决定——帮商汤灭掉夏桀。所以上九《象》曰:“利”用“御寇”,上下顺也。利用各方面的人才,主臣同心,无所不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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