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接受挑战之名,逼着自己每天写一篇日记。
写着,写着,就开始嫌弃自己当天记录的内容,以至就像灰姑娘急着在十二点钟声敲响之前逃离一样,每天晚上十一点钟声响起到十二点钟声之前,都有一点小紧张。
只是有一点比较奇怪,不止一次有这样的感觉:回头翻日记的时候,大多心里都是欢喜的,还有那样的事发生啊?有时候还会暗自赞叹:那时候还知道那样想啊?
为什么会嫌弃呢?大概是在写的过程中,渐渐提高了对自己的要求。一百字就可,一百字就可以吗?这样记下来就好,这样记下来真的好吗?有啥意义啊?写什么?怎么写才更有意思呢?审问自己的时候多了,也就嫌弃那个不能进步的自己。
参与简书日更,是看上简书这个平台。可以独自行走在一群陌生人中间,一心更文,至于走得快还是走得慢,走得妖娆还是走得蹒跚,没有人在意,更没有人评头论足,这让生性愚钝,又不喜人关注的我,走得很自在。但渐渐地,在这条路上,偶遇了几位同行者,她们的才华和情趣让你不得不关注他们,不得不倾慕他们。反观自己,虽说敝帚自珍,但自珍于己,帚摆在简书里“敝”还是显而易见的。相形见绌间,又多了一层不好意思而产生的嫌弃。
而回头看的时候,却大多欢喜,是因为很多事,如果不是当初的记录,早就遗忘在时间的长河里。回看,就意味着与那些遗失的美好不期而遇,怎能不欢喜呢?
最近想读专业书,为了逼自己坚持,逼自己更好地消化阅读内容,就开始做一百天书摘。每天专业书和文学书交错阅读,读完后将值得回看的内容,通过朗读的方式记录到《一百天书摘》里,看书的同时也顺便练习了普通话。
只要提交每日书摘,日更完成的恭贺就来了。书摘十一天以来,写日记已不再是为日更了。这让夜里十一点到十二点的时光不再紧张。昨晚提交日记,发现时间已经过了十二点,这让记只是单纯记,不必为日更而“作”!这,是不是一个新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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