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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章 劳动和同和集体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章 劳动和同和集体合同

作者: Bella0521 | 来源:发表于2020-05-20 13:11 被阅读0次

    十六、劳动合同的概念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补充知识点;
    1、劳动合同签订时间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钱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劳动合同种类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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