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赵懒懒
我活了二十四年,只经历过两场恋爱。
但是恋爱的时间,非常之短。
一次不到一个星期就分手了,一次不到两个星期就分手了。
我跟男友们的缘分那么浅,只能归结到一点,感情不够深。
这是我唯一的解释了。
(1)
第一次遇到郑先生的时候,是在一个寒冷的冬夜。他来我家茶馆陪客人喝茶。
他那天穿着笔挺的西装,显示出高挑骨感的身材。看上去有种儒雅帅气的感觉。
好吧,我承认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他了。
而他呢,又正好在我家附近工作。
就这样,我们因为住的近的缘故,常常见面打招呼,抬眼微笑,最后便水到渠成的走到了一起。
可是呢,我跟他恋爱,完全是因为我从来没有谈过恋爱,就想尝尝谈恋爱的味道,所以才跟他谈的。
而他呢,之所以跟我谈恋爱,又完全是因为他的母亲催他赶紧结婚,想抱孙子,所以他才急切的想找一个女朋友,想要早早步入婚姻的殿堂。
他是奔着结婚生孩子去的。
而我呢,是奔着没有谈过恋爱的新鲜感去的。
我们是两个目标不同的人,而我们又是两个家庭条件不同的人。
他家境贫穷,努力工作,积极向上,但是呢,他的内心又是既自卑又自负的。
而我家境优越,不求上进,只顾今朝有酒今朝醉,不管他日是和非。
像我们这种,注定不会花开结果。
后来,他去了成都工作。
他让我陪他一起去,我不愿意。
理由很简单,一旦我跟着他去了成都,那么就意味着我要打工赚钱,我要自食其力。我既要脱离父母的照顾,又不能依靠他来养我。
那么我的日子将会过得非常艰难。
我不可能做到每天睡觉睡到自然醒,花钱花到手抽筋。
更不可能,三天两头在外吃喝逛买。
我得有节制的生活,甚至斤斤计较的生活。
那是我不愿意过的生活。
就这样,我们为此闹了矛盾。
后来,我在他空间,看到他跟别的女孩的暧昧信息。
我去质问他,他只发了一个省略号过来,什么也不解释。
我只淡淡的说了一句,“我们分手吧。”
他回,“好。”
就这样,我们的感情就算走到了尽头。
我们缘分那么浅,相恋不过一个星期,就这样分手了。
有的时候,我会想,如果他是我年少的那个很爱很爱的男人,我会不会很勇敢的跟着他浪迹天涯,不去理会那些生活的苦难与艰辛。
或许,说到底,我们爱得不够深,所以才没那么勇敢,才不会一往无前的为爱去冲去闯。
若是,我们两个彼此深爱,那么我不会轻易说分手,他也不会轻易的去说好。
(2)
我的第二次恋爱,是一个体育老师,钱先生。
跟他恋爱很简单。
来自于我学生时代对体育课的恐惧。
我读书的时候一直害怕体育课,非常讨厌跑步。我长大后,一直觉得,如果我能搞定一个体育老师当男友,那么我就相当于打败了我最怕的体育课。
这样,我就会有一种成就感。
说实话,刚开始我跟钱先生恋爱时,他非常疼我,对我也相当的好。常常带我出去吃喝玩乐。
他好归好,可是呢,手却从来没有老实过。
每次约会,都会把我带到没人的地方,尽情的亲热。
他曾说过一句话,“小懒,每次我看到你,都想带你去没人的地方,黑暗的地方。”
这话,明眼人一听就明白其中意思。
我总感觉他喜欢我身体多于我这个人。
以至于最后我们分手后,我只要一想到他,首先想到的不是我们吃过什么,玩过什么,想到的而是他是怎么亲的我,怎么摸的我,怎么碰的我。
我们相恋不到两个星期就分了。
记得分手的那天晚上,我想让他出来陪我,而他不愿意。他的理由是每次见到我,就想做,而我又不愿意把身体给他。他又只能靠五姑娘(手)解决,所以次数多了,他身体受不了。
最后,他就想减少跟我见面的次数,不要天天见面了。
而我呢,那天晚上,坐车到了他楼下,非常想他陪,只是想跟他说说话,聊聊天而已。
可是他呢,满心思的想的是怎么睡我。又知道,压根睡不到我。所以干脆就不出来陪我。
我一气之下,走路回家,于是回家后给他发了一个消息,“这个恋爱我不谈了。分手吧。”
我承认当时是气话。
我本想他能哄哄,可是结果,他直接回复,好。
然后,我们便没有了下文。
(3)
两场感情,看似都是我说的分手。可实际上,他们也从来不会挽留。
因为他们爱的不够深,我是可有可无的,能不能陪在他们身边都是无所谓的。
第一场恋爱,我是不懂事,只是想尝试谈情说爱的味道。
第二场恋爱,我是想要战胜学生时代体育成绩不好的自卑心理,盲目的跟体育老师谈了一场恋爱。
他想要的是身体,我想要的是陪伴。
我们都没有在同一根线上,于是越走越远。
我们缘分那么浅,还是因为爱的不够深。
第一场恋爱,若我跟郑先生爱的深且真,那么我会为了他放弃安逸的生活跟他一起吃苦奋斗。而他呢,如果爱我爱的够深,他也不会在别的城市跟别的姑娘暧昧聊骚。
第二场恋爱,若我跟钱先生爱得够深且真,那么他不会每次在约会时只想着我的身体,也不会因为不能睡我,而放弃陪伴那个已经在他楼下的我。但是话又说回来,若我爱钱先生爱的深,那么我也不会一次次忍心看着他因欲望来袭只能靠五姑娘(手)解决。
说白了,我们缘浅,我们分手,全是因为我们爱的不够深,不够真,不愿为对方考虑着想。
下次,若恋爱,一定要狠狠爱狠狠谈,争取地老天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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