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金融消费都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意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关于在2018年3.15期间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按照建行吕梁分行和中阳县人民银行的要求,我行在3.15期间举行了专题宣传。
围绕“权利.责任.风险”的宣传主题,为闻讯来的民众介绍各种金融知识。
增强金融消费者的风险责任意识和为自己决策承担责任的意识,主金融消费者明白在“自享收益”的同时,要“自担风险”。引导金融消费者投资根据产品的风险特征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宣传金融消费者享有的八项法定权利: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
通过厅堂液晶电视滚动播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视频;营造普及金融知识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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