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一首《野狼Disco》火遍大江南北,凭借独有的东北方言和“土味粤语”成为年度爆火神曲,宝石Gem由此知名度飚升。
《野狼Disco》不仅被拿来多次巡演,甚至改编成《过年Disco》之后登上央视春晚的舞台。
然而,2月3日,这首2019年的“洗脑神曲”,因“抄袭”登上了热搜榜。
当天,律师赵智功发文称,《野狼Disco》的歌曲伴奏(Beat),并非宝石Gem本人或他的团队原创,而是使用了芬兰音乐制作人Vilho Ihaksi的作品《More Sun》。
证据便是在原作《More Sun》第19秒时,有个低沉的男音喊了一句“ Ihaksi”,即是原作者的名字。
点进热搜,不少网友直指宝石Gem“抄袭”,指责声甚多。一些知名音乐博主发文说明要看后续,也被指“恰烂钱”。
针对“抄袭”一说,宝石Gem当晚通过微博直播回应,自己于2019年7月已经通过朋友购买了《More Sun》分轨文件,并晒出付费记录。
他强调,自己购买的是无限制unlimited使用版本,可以进行“录制、无限制网络播放、商业演出且无限制MV录制”等活动。
对此,赵智功一方主张,在音乐平台上,《More Sun》确有99美金的授权版本。
但其授权范围“非常有限,只能用于非商业使用,严格禁止电视、广告和商业演出。如果想要取得这些权限,需要花更多价格购买新的版权。”
而作者Vilho Ihaksi已经将《More Sun》的综合性版权(独家使用、独家商业开发、独家经济和独家诉讼)在中国地区独家授权给玛西玛国际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也就是说,在大中华地区的任何对《More Sun》的使用(包括《野狼Disco》),都应该经过玛西玛国际的授权。
如若未经授权,很有可能就会收到律师函,甚至是法院传票。
目前可以肯定的是,《野狼Disco》这首歌在词曲创作上不存在“抄袭”一说。
根据双方提供的文件与照片,结合Vilho Ihaksi的视频声明,存在争议的点在于:
99美元授权许可合同是否和玛西玛国际获得的独家授权冲突?
宝石Gem购买的99美元授权许可合同细则,其中有关于表演权的条款。
大意是“授权者许可被授权人无限制地在表演、秀或音乐会中使用这个音乐作品。被授权人根据本授权可以从表演中获得补偿。”
另外,根据我国著作权法,Beats制作人只享有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那么宝石Gem除了出租权以外,其他权利已经在99美元的unlimited授权许可中获得了。
然而,赵智功声称,Vilho Ihaksi与玛西玛国际签署的合约中拥有代理授权的条款。
并且,英文电子合同需要经过当地公证处公证、大使馆公证并递交国内官方机构才能作为有效证据。
这一规定不仅让国外音乐人维权困难,同时意味着,宝石Gem拥有的英文合同能否被国内法庭认可是个未知数。
版权授权模糊、原作者权利冲突、国内外法律差异。注定让这场商业纠纷的走向和判决扑朔迷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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