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兰州多云转晴。
春节前接到某保险公司电话,通知我有一个分红型的保单到期了,要我去办理领取手续。
当时我在河北燕郊,自然去不了,于是就存下了这位陈姓女士的电话,以便回兰州后和她联系。
昨天晨练完,突然想起此事,就在楼下给她打电话,问需要带哪些资料。
她说带三样即可——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和保单,然后她告诉我保险公司的地址,让我今天九点半找她。
进门后还没来得及找保单,她的电话就来了,告诉我一个惊人的消息,说那笔钱已经被人领走了!
这休息不但惊人,而且骇人。她问我是不是委托亲戚或朋友领走了?问题是我既没有委托过任何人更没有本人去领取!
我说肯定是你们弄错了,你再仔细查查。过了几分钟,她又来电话说我的那笔钱还是显示为零。
我让她查查是谁领取的,她说她没有权限,让我打他们公司的客服电话,让查一下到底怎么回事。
我只好打客服电话,按提示音操作报了案。因为前面排队等候办理业务的人多,只好挂了电话等回电。
几分钟后手机响了,原以为是保险公司客服的电话,一看还是小陈。
接通后她一个劲儿地道歉,说当时粗心看错了,钱还在,只是合同到期后已经终止了。
听她这样说,我如释重负。这一惊一乍的,真让人受不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