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产品对比主要有两个重点:
第一,风险定义的区别。比如在重疾险中,除了国家规定的疾病定义,不同的保险公司自主设定的疾病定义的范围比较;再比如,有些医疗险的报销范围可能会存在地区的差异或者公立和私立医院的区别。
第二,在上述风险定义相同的情况下进行价格的对比,即比较各家保险公司哪一家价格最低。
2、在2006年到2010年完整的5个年度中,统计了超过7500万张保单、85万件以上的理赔案件后,最终得到的风险发生率数据。所以说对于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来说,只有海量的数据才能给出足够可靠的参考,个别保险公司很难独有比之更加精确的风险数据。
3、不少人认识到保险的重要性之后,购买了各种各样的保险产品,每次谈起保险都会说自己有很多保险,但其实不知道理赔的方式对自己来说具体意味着什么。
4、如果仅仅上了重大疾病保险、寿险和意外保险,在医院产生了上百万的医疗费用,真的够用吗?持续的、需要自费的高额服药费用,既不是社保能解决的,也不是重大疾病保险一次性赔付几十万元或百万元就能解决的,显然,高额医疗费用报销保险才能解决问题。
5、认识两种理赔形式,准确地把握报销和赔偿的不同,可以帮我们应对风险发生之后导致的不同后果,并找到相应的解决方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八十九条,全文如下:“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保险公司解散,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7、很多人看见“不得解散”这几个字,就产生了错误的认知。首先,这是针对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财产险不在其列;其次,我国已经有三家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走到过这个危险的边缘。
8、保险保障基金是在保险公司被撤销、宣告破产或保险业面临重大危机,可能危及社会公共利益、金融稳定的情形下,向保单持有人或者保单受让公司等提供救济的法定基金。
9、中国银行风险导向偿付能力体系”(被简称为“偿二代”)建设工作,已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在全球金融监管体系中处于领先水平,如果消费者去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看“行政处罚”公示,会发现对保险公司的检查处罚是足够严格的。
10、虽然保险公司确实处于高度监管之下,也有强有力的国家介入的管理方式,但不能绝对地认为保险公司就没有任何波动。如果想要获得稳定的长期保险服务,还是要尽量选择经营规范的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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