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极度鄙视自己的浅薄,但并没有什么卵用。和日久生情相比,我一度觉得我只会一见钟情。第一眼,没感觉,便不会喜欢上,对我多好也没用,习惯了居然还会觉得对我好是“天经地义”。
但生活中总是有很多意外,许多你觉得根本不会是你能做出来的事就那么自然而然的发生了。当我意识到我竟然慢慢,慢慢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我是不敢相信的。我是有很多异性好友,在我的认知里,男女之间是存在纯友谊的,我怎么会喜欢上我的“好基友”?我一直拒绝承认。我不是爱哭的人,却因为他哭过三次。当重逢后很多小细节全部涌现出来的时候,我承认了,不得不承认了。
看《围城》的时候,最喜欢的是方鸿渐对“想”和“想到”的论述,他说“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真正想一个人,记挂着他,希望跟他接近,这少得很。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我想起出去玩第一次寄明信片,所有的朋友-室友、闺蜜、好基友、男闺蜜,我只寄给了他。之后出去玩,就固定了两张明信片,一张给自己,一张给他。还有很多很多我想到他的时候,比如吃肉的时候我会说×××说他爱吃肉,嘲笑室友黑的时候我会说×××也黑,当主持人的时候我会感慨还是和×××一起主持的感觉好,原来我曾在那么多个时刻想到他,原来我早已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了他。
想明白了之后我便决定告诉他,真的想不到我一个大天秤这么优柔寡断什么都考虑考虑再考虑的人居然这么快就下了觉定,而且没找任何人商量,更想不到的是我居然会去表白。一切都那么出乎意料,却也理所当然。
我去找他的前一天和室友说,我感觉他喜欢××,该死的第六感,真的很准。结果就是这样,我成了我所知道的女生表白的所有案例中,唯一的失败者。我不为我的冲动后悔,或许我已经预料到了结局,一个男人如果喜欢你,总会主动的,总会让你感觉到的。
我现在不那么鄙视我自己了,顶多对自己的后知后觉有点嫌弃。我相信了原来真的会吃不下饭,睡不着觉。还好我是那种难受了只会折磨自己的人,还好我有一颗碎了也不会掉渣的钢化玻璃心。
我是一个来自北方的单身流浪狗 ,谨以此纪念我人生的第一次伟大壮举,和大学三年要单身度过的第三个要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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