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不得从什么时候开始养成的这个读书“陋习”,就是喜欢在阅读的书上写写画画,导致的后果是,我读过的书比较脏乱,也隐藏着我的阅读心迹,从此不愿意借给别人,生怕别人窥去了什么。
这种“不动笔墨不读书”的读书方法是教育家徐特立所倡导的,强调读书的时候应做些读书笔记,我有些偷懒,便在书的田间地头,记录一些阅读时被触发的感想。
这些感想,后续如果进行整理和再加工,倒不失为一种收获。可惜的是,多半随着岁月的流逝湮没在过往的烟尘里。
读书的过程或取学识功名,或愉悦自己,或消磨时光,各取所需。本没有什么清规戒律,怎么方便怎么读,怎么开心就怎么读,遇到颜如玉,捡到黄金屋,都是自己的阅读所得。
我生性愚钝,反应慢,读书亦慢。读书的过程中,又常常会遇到不认识的字,于是便查字典标注读音释义在书旁,更减慢了阅读的速度。有时读着读着便理不清书中人物的关系,索性在书页空白处画个思维导图,来加深记忆和理解。
我也为我的阅读速度太慢而苦恼过,前几年有人推荐《如何阅读一本书》,那本书本身就枯燥乏味,也不知道有多少人认认真真从头读到尾。据调查,它同《追忆逝水年华》一书一样,成为众人的口头提到的最多,却又很少有人读完的书之一。
不管是书中介绍的基础阅读、检视阅读、分析阅读,还是主题阅读,都应算作宏观层面的阅读学内容。后来的《脑与阅读》一书,也从学术的视角来阐释阅读与大脑的关系,亦属于宏观阅读学的范畴,对个人阅读贡献不大。而我的阅读“陋习”是微观的操作方法,是我在实践中摸索出来的,最适合自己的土办法。
在这种“陋习”的陪伴下,这几年也实实在在地读了几本书,随着阅读量的增加,阅读的速度明显比以前快了许多,如果有大段的时间不被打扰,一本20多万字的书,很快就能够看完的目标已经能够轻松实现。大脑也比以前灵光了一些,与人交往中很快明白了别人的言外之意,读懂了嘴角的含义,又能识别出别人给挖的坑。
这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陋习”起了很大作用,在开始读书的时候,用些笨办法,下番拙功夫,终是有益无害的。一位朋友告诉我,他读中文系研究生的时候,第一次去拜访导师,导师告诉他,背会《古文观止》所有文章来找他,再次见到导师时,导师给了他一本没有断句加标点的繁体竖排《史记》,导师说自己断句加标点读完后再来找他,不允许找一本现代版本的来对照读。他为此甚是苦恼不解,待完成这两项任务后,他自己明显地感觉到自己能力的跃升。如今小有名气的他,每每谈及此事,总是对导师充满感激之情。
最是“笨”字功夫了得,凡事只要下足功夫,用足蛮力,岁月终不会辜负我们。其实,写这个简书日更,也是笨功夫的一种,当我们写到100万字的时候,我们的写作能力一定会有提升,不信试试,关键是我们要持之以恒的写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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