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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h】对象存储 - bucket命名规范

【ceph】对象存储 - bucket命名规范

作者: 小醉90s | 来源:发表于2019-01-04 16:26 被阅读0次

    用于存储 日志文件的 存储桶的名称必须符合非美国标准区域的命名要求。Amazon S3 将存储桶名称定义为符合以下规则的一个或多个标签(用句点分隔开):

    • 存储桶名称的长度介于 3 和 63 个字符之间,并且只能包含小写字符、数字、句点和短划线。
    • 存储桶名称中的每个标签必须以小写字母或数字开头。
    • 存储桶名称不能包含下划线、以短划线结束、包含连续句点或在句点旁边使用短划线。
    • 存储桶名称不能采用 IP 地址格式 (198.51.100.24)。

    警告
    由于 S3 允许您的存储桶用作可公开访问的 URL,因此您选择的存储桶名称必须具有全局唯一性。如果其他一些账户已使用您选择的名称创建存储桶,则必须使用其他名称。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 Amazon Simple Storage Service 开发人员指南 中的存储桶局限和限制。

    参考
    https://docs.aws.amazon.com/zh_cn/awscloudtrail/latest/userguide/cloudtrail-s3-bucket-naming-requirement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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