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念一个人有多痛苦,想必古往今来的人们说的已经够多了。
但是说多少遍,那又怎么了呢?相思之苦还是解不了,与其这么痛苦,宁愿不要认识。
人们常说爱是奔放热情,毫无保留的,如果不是这样那又能不能算得上是爱呢?
为什么不算呢?凭什么不算?我爱他的同时保全自己,爱自己胜过爱别人难道不算是爱吗。
你可以为了爱低到尘埃里,但是没有人会喜欢你低到尘埃里的样子。
现实这么残酷,但喜欢上的时候就是奋不顾身。知道如飞蛾扑火,知道万劫不复,还是喜欢上了。然后知道,会被伤害,慢慢的想要保护自己难道有错吗?
没,没有。
我想他不知道,他虽然也是痛苦的,但是绝不是我胡搅蛮缠,无理取闹。只是觉得他不对,但是还是要取悦他,哄他高兴。
他高兴,我也会开心。虽然不太对头,虽然有点怪怪的。让你怀疑这到底是不是爱情。
尊严都没了,还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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