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用人物 须明求 倘不问 即为偷
【解释】想用别人的物品,应该明明白白向人请求、以征得同意;如果没有询问主人意愿,或者问了却没有征得主人同意,而擅自取用,那就是偷窃行为;
[小故事]宋朝时,查道有一天和仆人挑着礼物去拜访远方的亲戚。中午时分,他和仆人都饿了,路上一时又找不到吃饭的地方,又没带午饭,怎么办呢?仆人建议从送人的礼物中拿些食物吃。查道说:“这怎么行呢?这些礼物既然要送人,就是人家的东西了,我们怎么可以偷吃呢!”结果,两个人只好饿着肚子赶路。查道把送人的礼物当**家的东西,不随便处理,那么借用别人的东西时,就更要征得主人的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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