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凌晨三点醒了,静悄悄,弟弟没醒,没人打呼噜。就着手机光给两兄弟掖好被子,我继续躺着等待周公召唤。
有种甜甜的感觉涌上心头,应该是刚刚梦里情境的延续。我仔细回味着,想着要不要趁着瞌睡虫还没来赶紧用手机记录下来,但是又觉得黑暗里的光太刺眼。
“明天说不定就不记得了。”
“肯定会记得的,哪有那么容易忘。”懒虫驱使我进行自我催眠。于是我继续躺着。
我一边想着今天的简书我就写这个梦,一边前前后后想了几遍,谨防忘记。甚至我还在脑袋里组织了语言文字。
但是为嘛我到现在都还没开始写我的好梦呢,真不是卖关子,而是确确实实被我给忘了。我以为我能记住,结果真的只是我以为。一觉睡醒,只记得梦见了一个兵哥哥,重温了一下恋爱的味道。
睡醒,啥都没了。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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