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老离世后大笔遗产引来亲属打官司,法院最终怎么判的?
2019年7月,上海的张大爷因病去世,老爷子一生未婚未育,无儿无女,也无直系兄弟姐妹,他的父母也都早早过过世了。
老人家身故后,留下了一大笔遗产。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张大爷的旁系亲属们对老爷子留下的那笔遗产动起了心思。
三位亲属:张大爷的堂妹张丽、张大爷的姑姑和表弟等,均声称自己尽了抚养义务,要求继承遗产。
张大爷的堂妹张丽表示,老爷子在世时,他每周都去看望他,给他洗衣服做饭,陪他聊天,她说自己尽到了主要的抚养义务,理应多分遗产。
张大爷的姑姑则表示:多年来,自己从来没中断过对张大爷的探视和照顾,她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而且,张大爷去世后,自己还承担了全部丧葬费,所以,有权继承全部遗产。
而张大爷的表弟同样称自己一直照料张大爷,还曾帮他在楼下找房子。
三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老爷子居住在此4个月,都是自己在照料。他说,张大爷带着人造粪便袋,自己多次帮助清洗,在张大爷搬到新居后,他也经常去照料,自己也尽到了最主要的义务。
上海浦东法院经过审理后最终认定:
三个亲戚虽然都对张大爷有一定程度的抚养,但是,都属于一般的亲戚朋友之间的日常往来,达不到法律规定的抚养较多的程度,驳回后张大爷堂妹张丽的全部诉讼请求。
《民法典》有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系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其名下遗产归所在集体组织所有。
张大爷的遗产属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理应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
对此,你怎么看?你身边有类似的案例吗?
写在最后:
抚养活动主要包括:经济上的供给、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籍。
法院认定: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本案中张大爷的三位旁系亲属,均不符合继承条件。因此,张大爷的遗产充公,原稿的诉讼被驳回。
7旬老人离世无子女, 旁系亲属争遗产,本案引发人太多思考……
张大爷在另一个世界,是否知道自己身后的遗产惹来官司呢?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