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觉得写字是个艺术活,更是个技术活。
三十岁以前基本是靠灵感活着,灵感来了通宵达旦,一天七八千字是常有的事情。基本上拒绝没有感觉的时候写东西,觉得很多话写起来是大路货,不是出自心底的,写了还不如不写。
后来慢慢长大了一点,对自己的评价也客观了一些,发现自己凭着灵感一挥而就的东西,往往没有想象的那么好,反而常常丢三拉四,热情有余,自控不足。在灵感下写作就像是司机驾驶着一辆着了火的货车,状态是有,但静下来看这个过程其实更像是在逃亡,而不是写作。尤其是热情高涨的时候,往往是最考验存货的时候,有时写得飞起来,不愿意去查东西,完全凭着感觉在写,就是不想断了文气,结果写出来内容往往幼稚,感觉没有力量。
因此渐渐学会了平衡天才和勤奋之间的关系,开始懂得了写练笔的重要性。练习很像踢球时的盘球或者网球当中的对墙打,其实是锻炼文字自觉性的良好手段。有时写顺的时候,文字往往会自己照顾自己,从手指尖流出来,而这种能力是需要平常练习的。如果平常话都说不利索,写文章时文气不可能顺畅。
常写者会产生自己的套路,这件事情要一分为二的看,可好可坏,坏的是距离自己的原始意图会很远,好的则是无论这个意路有多困难,都能比较准确的整理出来。
常写的人从容,不急不燥,往往一针见血,一剑封喉,这种镇定是需要有很多这种“起承转合”的小文章才能练出来的。
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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