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我所在区域闹出了一件说不上光彩,提起来大家都见惯不怪的事:现任与小三大庭广众之下互殴。怎样的互殴法已无须赘述,女人之间动起真格来,无外乎扇耳光、扯头发一类,场面狼狈,可想而知。
整个过程中,作为主角的男方没有出现。
我如上的表述很平常,因为这本就是平常的事,而既是平常事,又为何要单独开文来说?请相信,事虽平常,却也有平常所无法解释的地方,这里称它为“惑”。因此,单独写下此篇,是为了解释一个长久以来大家觉得难以解释的现象。
有必要介绍一下三位当事人:男方是某公立医院某某科主人,现任是其原配,为当地高中一名数学教师,小三是当地某药店一普通店员。
男方与其现任育有一女,已大学毕业,入社会工作两年有余,所以就年龄而言,男方与现任都已步入中年,近五十岁了,小三稍年轻一些,也有四十出头。
我知道这事,是正好吃过了晚饭。公园里的人白日里或许不多,尤其这段时间天气还很热,而到了傍晚,往公园去的人会有很多。
这一年来偏爱往凉亭凑大爷大妈们唱戏、拉二胡的热闹,也恰好时常往公园习箫,过程也就简简单单地融进了大爷大妈们的集体,形成了老少咸适的略滑稽场面。
这事,便是由大爷大妈们告知,作为在场者,说这事的大爷大妈也少不了给看个随手拍下的视频,而后说出了诸如以下的感慨:
“他怎么会看上她呢?你说说,这小三年纪嘛,是要比他老婆小,但看着也没他老婆年轻啊!”
“长相也没他老婆体面啊!”
……
算不上人身攻击,从个人角度而言,我审美至少还是和大爷大妈们一致的。
那么,问题提炼,一个常见的社会现象是:社会地位高的男人,为什么基本都找社会地位较低的女人做他的情妇?
提出这个问题,我并不企图从道德批判的角度去做回答,我只想谈谈我的见解,或许难免有失偏颇,但我料想,多少是可以有些参考价值的。
健康的爱情,包涵两个方面,一是情感,二是肉欲,因此,这里不可避免涉及到性,主要角度,也正在于此。
男人为什么没有出面,真的只是觉得羞愧?其实不然。我甚至可以肯定,除非妻子在这之后非要离婚,男人是不可能与自己的妻子离婚的。
为什么?
因为情念在妻子身上,欲念在小三身上。
情和欲并不是不可分离的、一体的,现实是,情和欲要真正达到和谐,没有理想中那么理所当然。
男人要达到完全的性满足,必须抛开所有的顾虑,而每个人心中都在时时刻刻无法避免地定位着他人。妻子受过良好教育,从而使他产生道德上的顾虑,做不到纵情享乐,这种不愿向敬重的女人索求不合常理的性满足,却可以在小三身上得到完全的释放,因为既能成为小三,便被打上了“放荡”的标签。
“你是个出色的女人!”
“偷腥就该找你这样放荡的,和那些正正经经的,没意思!”
追求刺激,强烈的刺激带来的体验与性高潮时所激活的大脑区域是相一致的,当这种刺激与性行为相结合时,由此获得的满足将绝对是男人教养良好的妻子所无法带来的。在妻子面前,这样的男人便少不了会有例行公事的感觉,妻子再美,在他面前脱光了,他都不会产生那种在一个放荡的女人面前才会有的、作为男人的真实感。这时的男人,抛弃了面对神圣妻子的那种罪恶感与羞耻感,他才会真正地去放纵自己沉湎于肉欲,才会觉得自己像个男人。
所以,他只有找一个他所认为的道德层次低级的女人作为自己的行对象,才能放肆自己的行为,才能达到真正的性满足,也只有对这样的女人,他才能奉献自己全部的性能力。
除非这个男人能够战胜自己心中对妻子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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