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小的时候看书看文章,"无题"这两字都是出现在日志类的题材上。
那时候不懂,那时候觉得文章的题目叫"无题",真是荒谬又好笑。写文章当然是要叙事,既然有事可写,怎么连个名儿都没有呢。
十三四岁,看的书慢慢从杨红樱的马小跳转向了郭敬明的最小说,也真是没受过正统文学熏陶啊!在这段矫情又粘乎的岁月里,我也开始瞎写东西了,那会儿流行非主流流行伤痛文学。我每天在纸上写写画画,可劲儿琢磨男女主人公悲痛的身世命运,琢磨完了又可劲儿感叹,也没接着往下写了。
可能是真的特别讨厌"无题"吧,总想活的像小说里那样,急于想赋予自己一些特别的色彩,即便是悲伤的故事也无所谓。
我决定喜欢一个男生,而我以前对他并不感冒。
他本来一直住校的,初三那年他姐姐也转学到我们班,姐弟俩便租住在学校附近的不远的小巷里。
我开始跟着他回家。
一放学,他撇下他姐姐,一手拿书、一手插袋,出了门一眨眼的功夫就不见影儿了。
我垫着脚、昂着头,如小鸡啄米般在一颗颗黑秋秋的后脑勺中扫荡了两三遍,哎人呢?这货走的也太快了吧!
算了算了,跨上我的爱车走吧!刚走两步,妈的,这可不是那谁嘛!瞬间软怂,默默地下车改推车慢慢地跟在他后头,生怕被发现。
还好没走两步,就到他住的那个巷口了,我不敢再跟了,眼瞧着他拐进巷口,心里舒了口气。立马跨上我的爱车,经过那个巷口的时候还不舍地看了几眼,然后驰骋而去。
后来,那条马路扩修,小巷都被夷了半截。毕业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了。
你要问他有没有发现我跟他回家?
发现个屁!我回家晚了半拍被我爸臭骂了一顿,跟了两次我就不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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