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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6学年度第一学期第2次学习沙龙

15-16学年度第一学期第2次学习沙龙

作者: 鼓浪听涛岁月无声 | 来源:发表于2015-12-30 22:43 被阅读0次

           15-16学年度第一学期第2次学习沙龙

           2015年12月29日(周二)19时,在法学院C419会议室举行本学期第2次集中学习沙龙。参加人为蔡老师指导的财税法以及国际法方向的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生研究生:曾咏梅、赖德栋、肖雨婷、李小康和查扣宏(2013级国际法学硕士研究生王燕同学在北京实习、2013级法律硕士宗小晓请假回家)。

           本次学习沙龙主要内容为:

           (一)2013级研究生曾咏梅就《厦门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技术规范》的学习心得做报告。曾咏梅首先按照从论文封面到封底内含的十一个组成部分的顺序,分别就每个部分的注意事项进行阐述,这些需要注意的事项主要集中在错别字、内容摘要的写作方式、标点符号的全半角区分以及文献的排列顺序几个方面。接着,曾咏梅集中讲解了文献注解规则,分别从注释规则的格式、引用的顺序、每种参考文献不同的标注方式以及英文文献格式等方面进行阐述。导师就对论文技术规范提出更加细节化和具体化的讲解,如英文文献主要先姓后名,且中间要用逗号隔开;参考文献要分类排序,根据文献人名的首字母,利用word文档自动排序的功能进行排序;初稿写作时在引用中要把信息都写全,以防止后期修改造成混乱;不同类型参考文献有不同的标注方式,注意标点符号不同;不同级的标题不要出现重复等。

           (二)2014级国际法硕士研究生赖德栋就翻译的专业文献选读选择做分享报告,翻译专业文献题目《联合国关于发展中国家双重税收协定问题手册》。赖德栋首先进行税收协定和国内法的背景介绍,接收分别从双边税收协定的适用规则、国内法律中税收协定的使用规则、有权获取协定利益的人、国家对其居民适用税收协定、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税收协定适用、税收协定的滥用及税收协定与国内法的关系七个方面进行简要介绍。导师从建议可以从“非居民从来源国获取的特殊类型收入”这一角度入手,深入挖掘,作为后续的研究主题;

           (三)2015级财税法硕士研究生李小康就企业股权转让的涉税问题进行分享报告,报告题目为《企业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涉税问题》。李小康首先对股权转让进行背景解读,介绍了股权、股权转让方式、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等内容。接着李小康利用甲企业作为股东转让股权的不同实际操作方案这一案例,重点分析企业股权转让中对于企业所得税几种税收筹划方案,分别是股权直接转让方案、先分配利润再转让股权方案、先转增资本再转让股权方案、撤资方案、购入新股方案。最后,李小康从国际视角介绍了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权转让所得课税规定、间接股权转让中纳税问题以及我国采取的一些反避税措施等。经过讨论,导师认为在引入案例的部分,先转增资本再进行股权转让这一方案最具有新颖性和现实可操作性;对于撤资方案,虽然根据税收筹划可以避免缴纳任何企业所得税,但是这一方案的现实可操作性存在疑问,对于撤资后新股东增资部分缺少论证,需要深入挖掘补充材料。

           (四)14级国际法硕士研究生赖德栋就蔡老师主持的课题《中国内地企业赴开曼群岛投资税收指南》进行背景介绍,演示如何查找原始资料等,导师布置了课题的研究分工和进度的要求。

    (四)其他事宜。

    (图文:曾咏梅、查扣宏,201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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