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专”

作者: 吴晓华1 | 来源:发表于2019-03-12 20:12 被阅读7次
    说“专”

    说“专”

    吴晓华

    专,《康熙字典》有此一义:又擅也,自是也。《中庸》賤而好自專。《禮·坊記》父母在,饋獻不及車馬,示不敢專也。

    自是,自以为是也。

    这很正常说此为狗屁也与专家的认识差不多五十步笑百步。因为人的认识都离不开“遮铨”和“表诠”,除非成佛了。所以吾人皆不可随意臧否。世间人哪一个不认为自己是某方面的好手并进而为“专”呢?今天我写下这些以自勉

    宋·陆九渊《语录》:"或问先生:何不著书?对曰:六经注我!我注六经!" 我:自己的观点。 "我注六经"就是阅读者去尽量理解六经的本义,根据其他典籍提供的知识来注经书,力求追寻经书的原始意义;而"六经注我"却是阅读者利用六经的话,来解释自己的思想,哪怕是故意误读。是指阅读者用经书里的思想、智慧,来诠释自己的生命。所以"六经注我",可以理解为在"我注六经"的基础上,做更深入的研究,融会其他领域的知识,打通经文与经文之间的思想壁垒与价值壁垒,对原有的经文加以引申、发挥,提出建设性的学术观点,建立新的思想体系。既六经为我所用。“六经”而一变,又何尝不是人类的“以幻说觉”呢。

    人的认识,说到底,都是“遮铨”与“表诠”法。“遮铨”,意思是从反面来说明事理。与“表詮”共称二诠。如说盐,不淡是遮,云咸是表;说水,不干是遮,云湿是表。而谓遮者遣其所非,表者显其所是。很显然,这都是片面和狭隘的。 汤用彤 《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第二分第十六章:“《般若》之遮詮,即所以表《湼槃》之真际。明乎《般若》实相义者,始可与言《湼槃》佛性义。”至此,由“遮”及“表”,一而二,二而一。殊不知这些都来自吾人之自性之“遍照”。

    专家何尝不如此。其实每个人都如此啊,除非明心见性,体悟真如,以等妙圆觉观遍照虚空一切。所以,专家之否定很正常,专家之肯定也很正常,世人之肯定和否定也很正常,总只在“遮”“表”之间,否则专家不成佛了么?!

    这是我看到这张图联系人们的认识所说的。我也不过是组织前人的知识去观照罢了。因为我不到20岁就证到过天人合一是怎么回事,所以明白人文的境界千差万别却之于佛法的境界毕竟是天壤之别。“专”而自以为是,则近于亚圣的“人之患好为人师”,这样便有尊卑的不平等觉,如此又产生自我去认识事物的差别,这个分别心一产生,而又进而恶性循环不已了,这又是攀缘,缘缘不断哦,如此反而迷失了自性。所以佛说,不可思议。这样才能遍照。当然,佛说,“一切佛说皆是魔说”。所以我这些说辞还是以幻说觉,不足论,也还是“遮”“表”二法。

    2019.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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