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志睁开眼时,太阳已经爬到头顶。刺目的光顺着玻璃窗户爬进屋子,在卧室的木床上跳来跳去。
抬头看了眼钟表,已是中午十二点。屋内静悄悄的,往常,即便老妈将客厅里的电视开到最小,他也能听见。今天怎么安静了?是不是老两口下楼买菜了?
衣橱的地板上摊着一堆的花花绿绿,台桌上还摆着一把剪刀。揉眼看去,那些不是媳妇平时穿的衣服吗?他下床捞起一件,竟发现好好的衣服被剪刀拦腰截断。将衣服胡乱剪碎,这可不是媳妇杨梅的作风。以往衣服过了时或者不喜欢了,她都是洗干净后用塑料袋装好,送到楼下垃圾桶的边缘或者盖子上,被有缘人带走。因为小区里,经常有拾荒的进来。
媳妇是个衣服狂,衣柜里上挂下悬被撑得满满当当。她眼光独特,外人不敢穿的,穿在她身上既有性格又风情独特。
林明志将衣服一件件摊开,才发现被剪坏的几乎都是些较为性感的。剪它的人毫无章法,有的一剪两半,有的袖口衣摆伤痕累累不忍直视。桌子上的剪刀让他觉得眼熟,好像是老妈常用的,上面沾的黑色胶皮,还是他拿绝缘胶带帮着缠上去的。
他快速摸出手机打给父亲。铃声响了几秒就被对方接通了。接电话的却是母亲。
“喂妈。你和我爸出门买菜了吗?”
“小志啊!看你睡得香我和你爸没叫醒你。我们已经坐上车了,还有一站就到老家了。你们,要好好得过日子啊!”那头,话说得简短明了就扣了电话。林明志捏着手机有些茫然。
“老妈是怎么想的?想走也不提前招呼。”想起母亲自他懂事起就是这个脾性,想一出是一出,经常不按常理出牌。林明志也就不继续想了。
媳妇杨梅大学念的是文秘,毕业后进了一家大型公司。起初在前台做接应,后来因为工作积极上进,又被招去给副总做了秘书。她相貌好工作出色应变能力强,很受副总赏识。任何的职场应酬,都会带她一起出席。一来是替他撑面子,二是替他挡酒,谁叫杨梅天生就有一副好酒量呢!
中饭,公司里有免费午餐,杨梅不回家吃。望着窗外开得烂漫的花池,几只勤劳的蜜蜂也忙着采食蜜汁,一阵饥饿感油然而生。昨晚八点下班,他跟司机小刘做了交接后就进了小餐馆。本来只想简单吃个饭,后来竟然喝了酒。他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的家。记忆里,他醉醺醺地进了门就拉着老妈的手嚎啕大哭。看到儿子哭得凄惨,老妈红胀着眼眶抓着他的一只手臂,另一只手贴着他的胸膛上下摩擦。
“看吧,孩子这是受了多大的委屈才哭成这样。都是那个杨梅,小样儿,我老早看她就不顺眼,什么样的衣服都敢穿,大冬天还穿着露膝盖的短裙,要不要脸了。”听老婆子骂儿媳,老爸虎着脸看着林明志眼里卷着愤怒。作为知识份子的教养,不允许他像大志娘这样如同泼妇骂街。
模糊的记忆里,他在客厅吐了胃内的残食。老妈高声尖叫着指使父亲去拿拖布和水桶。她自己则用湿毛巾替他擦去唇边的残留物。然后哄孩子一般将他送进卧室。那仅仅是他的卧室,因为工作特殊,杨梅早就与他分开了睡。
林明志想起这些,脑子依旧有些迟钝。他只记得昨晚说了很多的话,还倒了一些憋在心里的苦。他怎会没有苦水呢!他一个开出租的迪哥,娶了个貌美如花还会挣钱的媳妇,外人在他面前夸他媳妇有能力时,他不仅不觉得高兴,反倒觉得是在往个儿脸上扇巴掌。遇到客人多时,一个月能挣上五六千,到了运输淡季,也就三四千块钱。而媳妇就不同了,十足的白领。一个月加上奖金还有满勤费取暖费消暑费,得有一万块。这是什么概念,简直天上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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