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这几天和同学外出参观,开始问他还不愿意去,各种抗争。结果去了就喜欢上了,全情投入,拉都拉不回来。
他最大的乐趣就是玩和吃。玩嘛,都是他喜欢的,带动手能力的,带科技感的。吃嘛,他最喜欢吃鸡。
第一天接他回来问他感觉怎么样,他说吃得不错。都已经那么壮实了,还吃。问他吃的啥,说是乡村基(鸡)。是他喜欢的味道。
第二天早上儿子就开始惦记中午吃啥,闻到路边炸鸡的味道,他想吃黄焖鸡。结果中午开的伙食就是黄焖鸡,好大一份。据说,他都吃完了。那么多,貌似我都吃不下。
第三天,儿子他们去的是西南交大,这里的食堂还在上班,可以体验一下自己打饭的乐趣。从老师发的照片看,他一手举着鸡腿,一手吃着炸鸡。
儿子说,要求是每人打三个菜,但是他打了四个,打饭的阿姨笑着说可以,给他开心的。
除此之外,给他带的零食前两天就吃完了,第三天还补的货。不过最后一天没有花钱,因为吃得很饱了。
一共三天,儿子吃了三天的“鸡”,很嗨皮。而邀请我们一起参加活动的同学就没有那么乐观了:第一天走路不小心摔了一跤,手背磕破皮了,倒是无大碍;第二天掉了一颗牙齿,吃口香糖粘掉的;第三天吃了辣条,拉肚子了。
总结下来,儿子表示很开心,吃“鸡”吃得很满足。虽然来去的时间都是早晚高峰,他还是乐此不疲,兴趣真的很重要啊!
欣赏电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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