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是世界上最美的生物,优雅、唯美、浪漫、纯真、清澈、灵气、可爱……如棉花糖般柔软,如糖果般甜蜜。
少女同时也是世界上最脆弱的生物,她们天生细腻敏感,喜欢胡思乱想,喜欢无事生非,喜欢感怀伤物……
大抵即使再平凡的女孩儿都曾幻想过存在着一个英俊而完美的王子,然后梦想着有一天发生一段王子与灰姑狼相遇的浪漫爱情故事。
从小到大,我一直都是一个不起眼的存在,成绩不好不坏,长的不美不丑。其实,一直以来我从来不觉得这样子有什么不好,或者是说,我以为我的生活会这样一直风平浪静下去。直到我十五岁那年,直到我高一开学那年。
如果没有遇到冯兴,我真的不知道惊鸿一瞥这种事情真的可以在世界上发生。
“嘿,同学!你的东西掉了。”
我转身接住,一切只是在我抬头说谢谢的时候发生了意外。真的,我敢发誓,我从来没有看见过这样好看的人。
他,穿着白得耀眼的衬衫,一条线条优美的黑色裤子,就像是画里走出的王子。
“你怎么了?”见我张着嘴,他担心的问道。
我连忙回过神,接过笔,转身快速离去,动作一气呵成。
我想他一定不知道他背着阳光,再加上一个微笑的样子是多么的有杀伤力。
我一直期待着和冯兴的再次相遇,直到新生开学典礼上,我如愿以偿的看见了他,他代表新生站在台上发言。那天,我也知道了他的名字叫做冯兴。
那天阳光很大,可我却出奇的觉得很温暖。即使在那样热的天气,喊着干巴巴的口号,也是如此动听,我想我一定是病了,而且病得不轻。
一切仪式、发言结束后,我刻意的从冯兴身边经过,想完成那天我未完成的道谢。毫无意外,他并不记得我是谁。也对,你能指望一个耀眼如此的人记住一个平凡不起眼的人?
可是,冯兴,你不记得我,不过没关系。
真正和冯兴熟识起来,是在图书馆那次。
那天一如往常我去学校的图书馆借书,一共拿了三本书,都是关于英国诗人拜伦的。
冯兴经过时,不小心把我的书撞到地上,帮我捡起来,却饶有兴致的翻阅起来。
“你在看什么?这三本书的内容都差不多,都是拜伦的诗。”他略带迷惑的问道。
“我在对比三位译者翻译的版本来看,哪一版自己更喜欢。”我如实回答。
……
就这样我们熟识起来,有时候也会讨论交流。
晚自习课上,冯兴托人传来字条给我。我知道是上次我问他关于拜伦这句“If equal affecion connot be,let the more loving one be me.”的翻译。
那传信人好事地把字条打开看了,只看了一眼便惊住了。
如果感情无法对等,那么让我成为爱得更多的一方。
碰巧这个人还是个大嘴巴,一节自习课四十五分还未过去,大半个班上的人都知道了――我和冯兴恋爱了。
可如果是真的那便多好,可是,怎么会呢?对此,我未做出过多解释,既紧张又欣喜。
不过一天消息便不胫而走,毫无意外,我被叫到办公室了,老师苦口婆心讲了一大堆,基本都是影响我们学习,高中不允许谈恋爱等。如果再继续,就会叫家长等等。
可是我又怎么会怕呢?一直以来,不过都是我一个人的单相思而已。终究在同学们的闲言碎语中,我与冯兴的关系变成如今的不过点头一笑。
青春的岁月,便是如此。
我不知道还会喜欢你多久,也不知道还要多久才能忘记你。可是如果没有遇见你,我不知道惊鸿一瞥的事情真的可以发生在我的身上。
你不爱我,不过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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