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老爹就发消息给我:
再次修改
惯于清晨坐阳台,
咖啡清灯兼书刋。
目驰神交师贤达,
樂此极目朝霞展。
请帮我看看,再度修改的拙作,是否说得过去?
咬文嚼字向来不是我的最爱,但不得不承认,肯钻研是个很大的优点。
我建议他改第二句,一来他就看书而已,不怎么看报刊杂志,二来觉得那不押韵。
上网搜了一下书的别称,好家伙,涨知识了,多达九种。
咖啡清灯兼百城。你们觉得呢?
书的别称一早,老爹就发消息给我:
再次修改
惯于清晨坐阳台,
咖啡清灯兼书刋。
目驰神交师贤达,
樂此极目朝霞展。
请帮我看看,再度修改的拙作,是否说得过去?
咬文嚼字向来不是我的最爱,但不得不承认,肯钻研是个很大的优点。
我建议他改第二句,一来他就看书而已,不怎么看报刊杂志,二来觉得那不押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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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别称本文标题:认真的老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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