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出埃及记 第二十三章
主题:社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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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可损害公义:圣经说:“不可在争讼的事上偏袒穷人。”这句话事什么意思呢?那就是说:“不要因为犯错误的一方事穷人,就给予国度的同情,影响正确的审判。”我们不可以偏袒穷人,更不可以偏袒富人。此外,我认为这些话不仅对法官说的,也事对所有人说的。无论在哪里,都不可以损害公义,无论在哪里,都不要违反公义。——屈梭多模
2、带领别人进教会:“你们不可空手朝见上主。”那就是说,进入圣殿,不可不带祭物。如果我们进入上帝的殿,必须带着祭物,那么我们就更应当和弟兄一起来到聚会。你带领一个灵魂进入教会,是更好的奉献和祭物。
3、这使者就是约书亚(耶稣):仔细思考这些话语。让犹太人来说说,我指的不是那些摩尼教徒,除了那位带领犹太人进入应许之地的领袖约书亚之外,在圣经里,还有谁是这句话所指的使者。然后再让他们考察一下圣经,是谁继承了摩西的地位,带领犹太人进入应许之地。他会发现这个人就是耶稣,耶稣不是他的原名,而是后来改成这个名字。由此可以断定,那说“他是奉我名来的”是真正的耶稣。根据新约,耶稣带领子民进入永生的产业,旧约是新约的象征。没有任何其他事情或行为比这件事情具有更清楚的语言特征,约书亚这个名字本身就是一个预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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