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错误泛指各种未有充分证据便轻率断定因果关系的不当推论。
其中最常见的是”后此故因“,即主张乙事在甲事之后发生、或统计上乙事总是在甲事变化之后变化,因此甲事一定是乙事的原因。
另一种常见的是”同此故因“,即主张甲事与乙事一起发生、或统计上甲事与乙事有正相关,因此甲事一定是乙事的原因。
迷信思想常与这种因果错误相关。如果人们行完乞雨仪式后,出现降雨,我们知道下雨并非由于人们跳了乞雨舞。
现代社会大部分人死在医院里而不是在自己家里,但是,我们显然不能说医院造成了人的死亡。如果这样建立因果关系,就会像下面的说法一样荒谬:由于人们通常死在床上,所以为避免死亡,最好睡在床上。
如果市政府去年给警察局拨了更多款项后,犯罪率在今年有所上升,我们也不能简单认为两者存在因果关系,而要求取消或降低对警察局的财政支持。我们应该有更多的调查。
哈佛大学宣称其毕业生的平均收入较高,但是否就说明哈佛大学的教肓是学生毕业后收入高的原因呢?我们有理由认为,能上哈佛大学的学生已经是更聪明且多数来自富裕家庭,他们的背景本身就有通向高收入工作的捷径。
科学研究也经常在因果关系上试错。1930年,一位名叫塞克尔的医生发明了一种成功治疗精神分裂症的方法,包括使用大剂量的胰岛素,造成抽搐。之后有其他医生试图用电击的方法,同样造成抽搐,但是无效。这里的错误是将抽搐认为是治疗成功的原因,但其实它只是一个副作用。真正的原因是胰岛素恢复了患者体内的化学平衡。
编译参考:《The Voice of Reason》by Burton F. Porter,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网友评论